乙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壹章總則
中國_ _ _ _ _ _ _ _ _公司和_ _ _ _ _ _ _ _ _公司
第二章合營各方
第壹條本合同雙方
中國_ _ _ _ _ _ _ _ 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註冊地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法定代表人:姓名_ _ _ _ _ _ _ _職務_ _ _ _ _ _ _ _ _國籍。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註冊地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法定代表人:姓名_ _ _ _ _ _職務_ _ _ _ _ _ _國籍_ _ _ _ _ _。
第三章合資公司的設立
第二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及中國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同意在中國設立壹家合資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
第三條合營公司的名稱為_ _ _ _ _ _ _有限責任公司。外文名是_ _ _ _ _ _ _ _ _。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四條合營公司的壹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規定。
第五條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企業承擔責任,對合營企業超過認繳出資額的債務,無論是單獨債務還是連帶債務,均不承擔責任。各方應按其在註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和虧損。
第四章生產經營的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甲、乙雙方合資經營的目的是提高產品質量,開發新產品,在國際市場上具有質量和價格競爭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所有投資者都能獲得滿意的經濟效益,以期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註:要根據具體合同中的具體情況來寫。)
第七條合營公司的生產經營範圍是:
_ _ _ _產品的生產;
為產品售後提供維修服務;
研發產品。(註: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八條合營公司的生產規模如下:
1.合資公司投產後的生產能力為_ _ _ _ _ _ _ _。
2.隨著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模可以_ _ _ _ _ _ _增長。產品品種將會發展_ _ _ _ _ _。(註: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五章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第九條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元(或雙方商定的某種外幣)。)
第十條甲、乙雙方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 _ _ _ _ _ _元,為合營公司的註冊資本。其中:甲方為_ _ _ _ _ _元,占_ _ _ _ _%;乙方為人民幣元,占_ _ _ _ _%。
第十壹條甲、乙雙方將進行如下投資:
甲方:現金人民幣元。
機械設備_ _ _ _ _ _ _ _ _元
廠房_ _ _ _ _ _ _ _ _元
土地使用費是_ _ _ _ _ _ _ _ _元。
工業產權_ _ _ _ _ _ _ _ _元
其他_ _ _ _ _ _ _ _ _元* * _ _ _ _元。
乙方:現金人民幣元。
機械設備_ _ _ _ _ _ _ _ _元
工業產權_ _ _ _ _ _ _ _ _元
其他_ _ _ _ _ _ _ _ _元* * _ _ _ _元。
(註:壹般情況下,外國合資企業的投資比例不得低於25%。以實物或者工業產權投資的,甲乙雙方應當另行簽訂合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以上所列項目,除現金和土地使用費外,價格由甲乙雙方通過以下方式確定:(註:可采用賬面凈值法或重估法等。)
第十二條合營公司的註冊資本應由甲、乙雙方以_ _ _ _ _ _ _出資
如果任何壹方未能按期足額繳付其對合營公司的出資額,違約方應按下列方式向守約方(或合營公司)進行賠償: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十三條甲、乙任何壹方如向第三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必須經另壹方同意,並報審批機構批準。
第六章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分別負責完成以下事項。
甲方的責任:
辦理合營公司向中國有關當局申請批準、註冊和領取營業執照;
向土地管理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組織合營公司車間及其他工程設施的設計和施工;
按照第十壹條、第十二條的規定提供現金、機器設備和廠房?;
協助辦理乙方作為出資的機器設備的進口報關手續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
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購買或租賃設備、材料、原材料、辦公設備、交通和通訊設施;
協助合資公司聯系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協助合營公司從中國招聘當地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其他必要的人員;
協助外籍員工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和旅行手續;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的責任:
按照第十壹條和第十二條的規定提供現金、機器設備和工業產權?並負責將作為出資的機械設備和其他實物運至中國港口;辦理合營公司委托在中國境外購買機器、設備和材料的事宜;為設備安裝、調試和試生產、生產和檢驗提供必要的技術人員;培訓合營公司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其他人員。
如乙方也是技術轉讓方,應負責合資公司在規定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生產合格產品;協助合營企業員工和其他有關人員取得進入外國合營企業所在國家或地區的簽證;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註: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章技術轉讓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同意,合營公司為獲得達到本合同第四章規定的生產經營目的和規模所需的先進生產技術,包括產品設計、制造工藝、試驗方法、材料配方、質量標準、培訓人員等,應與乙方(或第三方)簽訂技術轉讓協議。(註:應在合同中規定。)
第十六條乙方應為技術轉讓提供以下保證:(註:本條款僅存在於乙方負責向合營公司進行技術轉讓的合營合同中。)
1.乙方保證向合營公司提供的設計、制造技術、工藝流程、測試和檢驗等所有技術是完整、準確和可靠的,符合合營公司經營目標的要求,並保證能達到本合同要求的產品質量和生產能力;
2.乙方保證將本合同和技術轉讓協議中規定的所有技術轉讓給合資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