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做假賬構成刑事犯罪,可能的罪名包括:非法披露、未披露重要信息;妨害清算罪;虛假破產罪等。如何處罰,要看實際案情。提供虛假財務報告的法律責任: (壹)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有前款行為,不構成犯罪的:1。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處以5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2.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以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3、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由其所在單位或有關單位給予撤職至開除的行政處分;4、會計人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根據《刑法》的規定,公司為了偷逃稅費,壹般會做假賬,可以以偷稅漏稅罪追究公司的刑事責任。對於做假賬的會計等人員,壹般可以以違反規定披露或者不披露重要信息定罪;妨害清算罪;虛假破產罪等。,追究刑事責任。具體處罰要看實際情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六十壹條規定,負有法定信息披露義務的公司、企業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財務會計報告或者隱瞞重要事實,或者不披露依法應當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嚴重損害股東或者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前款規定的公司、企業的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實施或者組織、教唆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或者隱瞞有關事項,導致前款規定的情形發生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犯前款罪的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為單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壹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