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服裝城黨工委、管委會日常黨政事務。
2.負責起草服裝城黨工委、管委會相關文稿,組織開展全局性、前瞻性問題研究,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
3.貫徹上級精神和布置的任務,做好監督檢查,協調進駐服裝城單位的工作。
4.負責服裝城片區黨建工作,做好組織、紀檢、宣傳、統戰、老幹部、人事管理、行政監察和工青婦工作。
5、負責文件、檔案、信息、機要、保密、外事接待、通訊和機關後勤工作。
第二,財政局
1,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服裝城財務發展目標和計劃。
2、負責編制服裝城預算、決算,組織預算執行,並監督內外預算資金的執行。
3、負責組織服裝城的財政收入,合理安排財政支出。
4.負責服裝城的投融資和資本運作,協調財稅業務。
5、負責市場稅費的征收;
6、負責服裝城區域內的國有資產管理。
7、負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的審核,監督管理資金的使用。8、負責本地區直屬事業單位的會計事務管理。
三。建設局
1,負責制定服裝城區域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組織區域總體規劃、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和相關專業規劃的制定和調整,組織規劃論證和審批。
2、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服裝城區域內建設項目的規劃選址、規劃設計、規劃審查審批、規劃監督等管理工作。
3.負責制定服裝城片區市政公用設施建設規劃,對片區內項目實施統壹規劃管理和審批,受理“壹書兩證”等規劃管理工作。
4.協助國土資源局依法辦理服裝城區域內建設項目的土地管理,協助土地監管。
5.負責組織服裝城建設招投標、工程造價審核管理、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防震減災,協助城建監察。
6.負責服裝城區域建設統計和建設檔案管理。
7、負責服裝城地區農民住房管理、村莊建設、水利和防洪工作。
第四,經濟發展局
1.組織編制和發布外商投資項目信息。研究制定投資促進計劃,策劃、組織和參與對外投資促進活動,建立和完善投資促進網絡。
2.負責招商引資後的資產管理、交接及相關應收賬款的催收。
3.負責服裝城市場開發計劃的調查、制定和實施。
4.指導集團公司資產和資本運營以及所有集體資產的財務管理,指導制定重大投資和分配方案,為企業決策提供服務。
5.引導轄區內市場資產實行市場化運作,做好集體資產保值增值服務工作。
6.負責服裝城經濟目標責任書的編制、實施和監控,確保企業財務戰略和財務政策的有效實施。
7.指導當地市場和其他企業年度經濟目標責任書的制定、考核和結算。
8.負責服裝城整體市場開發和繁榮目標的制定和實施,做好市場調研,做好市場開發和拓展外向型業務的參謀。
動詞 (verb的縮寫)社會事務局
1.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方針和政策。
2.負責服裝城片區民政和社區服務工作,開展扶貧、社會救災和殘疾人管理工作,做好“雙擁”、征兵和老齡工作。
3、負責指導服裝城轄區內村(居)民委員會的工作。
4.負責服裝城區域內計劃生育、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及相關人口工作的規劃、組織、指導、監督、宣傳和服務。
5.負責服裝城地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管理服裝城地區農村合作醫療工作。
不及物動詞綜合管理局
1,負責服裝城區域的愛國衛生、環境保護、綜合整治和各項創建工作,指導服裝城區域市場對外交流。
2.負責了解和掌握市場動態,做好經營戶和服裝城區域的接待工作;
3.協調市場經營秩序的管理和規範;
4.負責服裝城區域的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司法工作;
5.協調服裝城區域商會和個體協會的工作,管理歸口管理的公用事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