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這個事件的故事,可以參考上個月山石觀市的文章《銀行如何通過浮虧加倉在賽維虧損200億》(點擊文末“閱讀原文”)。
此前,12家銀行* * *共持有賽維集團破產重整公司債權2765438+億。從涉及金額來看,CDB占72.56億債權,建行、農行、招行、民生銀行均持有30億以上債權,分別為47.29億、34.98億、36.24億、32.16億。中國銀行持有的債權金額為18.38+0億。
根據債權行提供的整體還款率分析表,還款率仍為14.75%。
現在按照江西省新余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強力裁定,還款率50%以上,也就是6.62%。
按照這個結算比例,債權銀行的損失將達到250億左右。
根據《企業破產法》的相關規定,經法院批準的重整計劃對債務人和全體債權人具有約束力。
這件事妳怎麽看?12債權銀行中某大行總部給出了這樣的評價:
“當時當地政府提出救賽維就是救銀行”,但壹路給賽維輸血的銀行卻成了冤大頭。
現在,在12只債銀行的強烈反對下,江西新余中院選擇通過強制裁定的方式通過了賽維旗下三家公司的重組方案,6.62%的還款率幾乎讓銀行的2765438+億貸款血本無歸。開了這樣的先例,很可能為企業通過“合法”手段惡意逃廢債務打開了潘多拉魔盒。
賽維的重組方案此前曾引起各方強烈爭議,其清算率遠低於無錫尚德的31.55%、*ST超日的20%。有人質疑重組其實是清算,所以兩票都遭到銀行的強烈反對。
但最終,大刀闊斧的措施讓銀行幾乎無能為力:法院裁定是公司破產重整的最後壹道程序,如果債權人只是對裁定內容不滿,是不可能啟動新的裁定程序的。
賽維重組方案背後發人深省。多家銀行陸續向江西賽維註資貸款,當時地方政府的政策要求也很多。雖然金融業應該服務於實體經濟的發展,但這樣的清算造成的250多億元的損失應該由誰來買單?當地政府壹度在其中扮演了“救世主”的角色。現在是否也應該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