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二次供水設施建設
在郴州市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建築物或者構築物需要配備二次供水設施的,應當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標準和規範進行設計和建設。建設單位在申請供水時,應當提交二次供水設施的設計方案和施工方案,並經有關部門批準。
二次供水設施的運行和維護
二次供水設施運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運行管理制度,確保設施正常運行和水質安全。同時,運營單位應當定期對設施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確保設施的完好和可靠。此外,運營單位還應建立應急預案,應對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
三。水質監測和保證
二次供水水質應符合國家和地方相關標準和規範。運營單位應當定期對水質進行監測和檢驗,並公布監測結果。同時,運營單位應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水汙染和二次汙染,保證供水質量安全衛生。
四。監督、管理和處罰
有關部門應加強對二次供水活動的監督管理,處罰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對二次供水設施運行不良、水質不達標等問題,有關部門要及時采取措施予以糾正,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總而言之:
《郴州市二次供水管理辦法》規範了城市二次供水活動的各個環節,包括設施建設、運行維護、水質監測等。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辦法的規定,確保供水安全和水質衛生。相關部門將依法對違反規定者進行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水法
第33條規定:
國家實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制度。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設置排汙口。
城市供水條例
第22條規定:
城市自來水供水企業和自建設施對外供水的企業應當建立健全水質檢測制度,確保水質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
第6條規定:
供水單位供應的飲用水必須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