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大資金支持力度。
各地區要堅持“資金跟著項目走”的原則,落實政府投資支持“兩新壹重”建設的要求,設計多元化的縣域公益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財政資金投入保障機制。縣域公益性項目主要通過地方政府財政資金投入,符合條件的縣域公益性項目可通過中央預算內投資予以適當支持。除上述財政支持渠道外,對有壹定收入但難以商業化、合法融資且確需舉債的縣級公益性項目,還可通過安排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專項防疫國債等方式予以支持。
2.吸引社會資本投資
各地區對縣城準公益性、經營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要設計市場化的財政資本和工商資本聯動投資機制。對符合條件的大中型準公益性、經營性項目,可通過完善政府、銀行、企業對接機制,利用開發性政策性商業金融或國家城鄉壹體化發展基金等方式提供融資支持。對符合條件的縣城智能化改造、產業平臺配套設施建設等領域的項目,可通過新型城鎮化建設專項企業債券進行融資支持。規範有序推進PPP模式,促進民間投資參與投資的積極性。
3.加強建設用地支持
各地區要堅持“要素隨項目走”的原則,優化配置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保障縣域城鎮化強弱項目合理用地需求。註重盤活現有建設用地和低效用地,優先發展縣域城鎮化短板和強項目。積極組織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直接入市,推進本地入市或異地入市的調整。
1.適用範圍及支持重點,縣城新型城鎮化建設專項企業債券由市場化運作的企業法人發行,募集資金用於符合《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加快推進加強縣城城鎮化補短板和補短板工作的通知》(發展改革規劃_2020_831),市場化、自主化,具有穩定、可持續經營現金流的單個或綜合性項目。適用範圍為縣城及縣級城區,兼顧常住人口65438+萬以上的非縣級政府駐地特大鎮,以及2065+05年以來“縣改區”和“市改區”形成的地級以上城市市轄區的項目。
2.主要支持市內產業平臺的以下配套設施。支持區位布局合理、要素高度集聚的產業平臺(主要是列入中國開發區審核公告目錄的產業園區和列入各省特色小鎮創建名單的特色小鎮)和公共設施建設項目,包括但不限於智能化標準生產設施、技術研發轉化設施、檢驗認證設施、職業技能培訓設施、倉儲回收設施和文化旅遊體育設施建設。支持工業轉型升級示範區重點園區、縣域工業轉型升級示範園區公共設施建設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