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集團是事業單位。城投公司,全稱為城建投資公司,是全國各大城市的政府投融資平臺,承擔相應的政府職能,是特殊的市場運營者。
事業單位是由國家行政機關組織和領導,所需經費由社會公眾支付,主要為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提供無形生產和勞動服務的社會公共組織。
發展歷史
1991年,上海率先成立城投,隨後重慶、廣東等省市陸續成立。這期間的運作模式是,政府投融資平臺只是壹個載體,沒有自己的資產。當時城投公司主要由財政部門和建委組建。公司資本金和項目資本金由政府撥付,其余由財政擔保向銀行貸款。1995,國家擔保法頒布後,這種模式難以為繼:財政無法擔保,這類公司沒有自己的資產,負債上升,舉步維艱。
地方投融資平臺的真正繁榮始於2008年下半年。4萬億投資刺激政策出臺後,各商業銀行宣布積極支持國家重點項目和基礎設施建設。
2009年3月,央行和銀監會聯合提出:“支持符合條件的地方政府設立投融資平臺,發行企業債券、中期票據等融資工具,拓寬中央政府投資項目配套資金融資渠道。”同時,為了做強做大投融資平臺,即城投公司,各級政府紛紛將公共企事業單位的資產納入城投,如供水公司、公交公司、供熱公司、燃氣公司等。,更好地發揮了投融資平臺的作用。
2010年,國家發改委下發2881號文件,明確規定城投公司主體收入的70%需要來自自身,政府補貼只能占30%。這壹政令具有前瞻性,可以防止地方政府支出過多,間接帶來中央政府大規模財政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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