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擬轉讓公司股權可以改善財務結構,提升現有股東每股權益,可能是有益的。
(2)公司經營出現問題,重要股東減持,轉嫁投資風險,可能構成利空。
(3)上市公司轉讓子公司股權是消極的還是積極的,不能壹概而論。主要看轉給誰。
(四)如果定向轉讓,引入大量資本,那是好的。
(5)如果是轉讓給非定向人,說明缺錢才會轉讓股權,說明缺錢就是壞!但股權轉讓的缺失本身增加了上市公司的流動性,增強了公司的流動性,對好的食材也是有利的。
簡而言之,如何分析股份轉讓是好是壞?先從資金鏈方面分析是好是壞,再根據收益確定最終結果。股權轉讓可能會增加公司的投資收益。但短期內也會對股價產生壹定影響。股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壹條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同意其股份轉讓。其他股東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轉讓的股權;不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轉讓的股權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