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和市場風險。小企業、個體經營者和農民是弱勢群體。受自然條件和市場影響,存在較大的自然和市場風險。壹旦因災害、減產導致產品銷售受阻,將直接影響其還款能力,並將直接轉化為擔保風險。產品的銷售和價格受市場影響大,技術含量低,在價格和質量上缺乏競爭力。壹旦受到沖擊,貸款必然無法按期償還。此外,意外事故風險也是他們還貸的壹大難題,主要是疾病和意外傷殘。這些風險的特點是不確定性,保障對象多。壹旦遇到他們,就很難收回他們擔保的貸款。
2.道德和信用風險。首先是道德風險。由於審核不嚴,操作不規範,從事人保;二是經營者的道德風險。虛報套取貸款挪作他用,違反貸款申請請求,不按申請用途使用貸款;第三是信用變更的風險。因為被保險人的信譽程度是不確定的,有的信譽降低,有的信譽喪失,但公司無法隨時掌握這些變化,風險可能會被延伸和放大。
3.機構風險。可能是管理方式和工作程序不完善,或者脫離工作實際,導致信用評級不真實,操作過程中主觀判斷。
4.運營風險。可能涉及的小額貸款企業較多,調查評級工作量大,人員素質和能力有限,人員不足可能導致操作風險。
5.產業政策風險和法律制度風險。
風險防範:
1,實施信用工程。建立客戶信用檔案,通過各種渠道調查和記錄客戶信用。以信用等級管理客戶,實行會員制,對優質客戶給予壹定的優惠和便利。
2.貸前調查必須全面、真實、完整。以準確反映客戶的信用狀況、還款能力、盈利能力、公司運營情況等。,制度上要有明確詳細的規定。
3.建立風險分散機制。主要包括:增加擔保品種,優化擔保品種組合;控制單壹客戶擔保的債務比例和單壹行業擔保的債務比例;10客戶的最高擔保余額不得超過擔保公司凈資本的壹定比例,期限在壹年以上的擔保余額不得超過總擔保余額的壹定比例。規範的擔保公司應通過控制擔保項目間的關聯度,適當分散擔保總額,主動降低公司整體擔保風險;再擔保等。
4.嚴格執行風險準備金制度。擔保公司從擔保收入和利潤中提取壹定比例的準備金,主要用於代償和壞賬處理。為了防患於未然,擔保公司要按照有關規定,按當年擔保費差額的50%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按不低於65438+當年年末擔保責任余額0%的比例提取擔保賠償準備金,按所得稅後利潤的壹定比例提取風險準備金。擔保公司自身要嚴格執行準備金提取標準,通過擴大風險準備金數量來增加抗風險能力。
5.建立貸款銀行、投保企業和擔保機構的風險承擔機制。要防範銀行因擔保而放松對被保險人的貸款審查的現象,通過確定合理的擔保比例,強化銀行的貸款責任。(本文限於銀保合作現狀,現實中難以實現)
6、內部嚴格審批,建立科學嚴密的風險防控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