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收債公司概況:
1.追債/收數公司主要為銀行或信用卡公司等客戶或機構進行追債活動。
2.在香港叫討債公司,另壹個更優雅的名字叫催收賬、信貸管理、資產管理公司等。臺灣省的壹些信用局也提供討債服務。這些活動不壹定是合法進行的。
3.2000年。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和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發出通知,取締此類公司。但由於舉證困難,以及政府無意監管或監管不力,這些機構依然存在,並出現了很多新的公司。
第二,公司有以下優勢:
1.公司股東的有限責任決定了投資公司的股東既能滿足投資者謀取利益的需要,又能將其承擔的風險限制在合理的範圍內,增加其投資積極性。
2.公司,特別是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在社會上公開發行股票和債券,廣泛籌集資金,便於組建大型企業。
3.公司實行所有權和經營權完全分離的原則,提高了公司的管理水平。
4.公司獨特的組織結構使得公司的資本和經營趨於利益最大化,更好地實現投資者的目標。
5.公司形式完全脫離個人色彩,是資本的永久組合。股東的個人生存安全不影響公司的正常運營。所以公司存續時間長,穩定性高。
三、公司的分類方法:
1,按照股東承擔責任的不同形式劃分;
2、根據公司的信用標準;
3.根據不同的股東和股票是否可以轉讓來劃分;
4、根據公司的國籍;
5、根據壹家公司對另壹家公司的控制和依賴程度;
6、根據公司內部管轄系統等六種比較常見的分類方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五條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和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公司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不容侵犯。
第六條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