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準備好所有股東身份證和地址材料;
2.公司的核準名稱;
3.帶上材料和核準的公司名稱,到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
4.工商局的公章;
5.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
6.辦理國稅證和地稅證;
7.去銀行開壹個基本賬戶(至此,公司已經完成)。
公司營業執照登記所需資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簽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證明;
3.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和股東會決議;
4.股東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5.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6.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復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復印件。
8.住所使用證明(房產證、房屋租賃合同復印件);
9.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註:住宅用途證明材料的準備可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擁有房產的,需要房產證復印件和身份證復印件;
2.如果是租房,需要房東簽字的房產證復印件、房東身份證復印件、雙方簽字蓋章的租賃合同、房租發票;
3.以公司名義租用寫字樓的,需要公司蓋章的房產證復印件、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雙方簽字蓋章的租賃合同、租金發票。
營業執照的規定如下:
1.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允許工商企業和個體經營者從事壹定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壹規定;
2.登記事項有: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或者轉讓;
3.沒有營業執照,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不得開業。他們不得刻公章、簽合同、註冊商標或打廣告,銀行也不得開戶。
綜上所述,想要辦理營業執照,需要提前準備好相關材料,提交給工商登記機關,審核通過後即可領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