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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是管理團隊的成員嗎?

董事長不是管理團隊的成員。董事會由財產所有者組成,他們雇用管理團隊,主要是總經理,即首席執行官。總經理牽頭組建管理團隊,即市場部、生產部、開發部、公關部、物流部、保安部等各個部門的經理。但財務部是董事會單獨聘用的,不受總經理控制。還有主管。總經理應定期或在重大事件中向董事會報告工作,平時獨立運作,但應執行董事會的政策。

董事會,經營決策機構。根據相關規定,董事會由董事組成,對內主管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經營決策和業務執行機構;公司設董事會,由股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董事會設董事長壹人,副董事長壹人。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壹般由董事會選舉產生。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規定,最長不得超過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可以連選連任。任期屆滿前,股東大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董事會是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以及公司或企業章程設立的,由全體董事組成的經營執行機構。董事會是股東會或股東大會的業務執行機構,負責公司或企業和經營活動的指揮和管理,對股東會或股東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董事會必須執行股東會或股東大會作出的決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四條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條另有規定的除外。

兩個以上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其他國有投資者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職工代表;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的其他成員可以包括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其他形式的民主選舉產生。

董事會設董事長壹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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