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定代表人辭職的程序如下:
1,向董事會和股東大會提出;
2.召集和主持會議,股東大會應當作出決議;
3.取得其他股東同意,辦理工商變更登記。
召開股東大會的條件如下:
1.當董事人數少於本法和公司章程規定的三分之二時;
2.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到實收股本總額的三分之壹時;
3.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
4.董事會認為必要時;
5.監事會提議召開時;
6.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綜上,法人變更需要股東簽字。選舉和更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應當召開股東會。股東會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所以法人變更不需要全體股東同意,只有半數以上股東通過才能變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公司法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註冊。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