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關聯交易是操縱上市公司利潤最常見的方式。雖然此類交易本質上是上市公司利益向大股東的最終輸送,但在上市公司發生財務危機時,為了保全殼資源,大股東往往通過關聯交易以不合理的價格向上市公司“註水、註鹽”,粉飾上市公司財務報表,欺騙投資者。為了遏制此類關聯交易的泛濫,財政部於去年底實施了《關於關聯方之間出售資產等會計處理問題的暫行規定》,將關聯交易收入確認為資本公積。於是,壹些上市公司對關聯交易進行了去關聯化:有的選擇了正式進入上市公司之前的交易時間,因為此時不是關聯方,可以名正言順地規避關聯交易的監管;有的在交易前轉讓關聯企業股份或終止相關股份的轉讓,從而名義上解除關系,對應的交易不再是關聯交易;有的利用體外循環,通過多個合資公司間接控制上市公司,使它們之間的關系變得無關緊要...這樣關聯交易就隱藏起來了,既逃避了監管部門的監管,又極大地改變了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實現了紙上財富,從而增加了投資者的潛在風險。
關聯交易雖然徹底改變了,但最終不會被關聯交易的不公允本質反映到上市公司的會計報表中。關聯交易通過低買高賣增加主營業務收入或營業外收入,通過資產置換、股份轉讓等方式提高投資收益。因此,投資者可以查看主營業務收入、營業外收入、應收賬款、投資收益等賬戶是否存在異常變化。註冊會計師是否在審計報告中對本次交易進行說明,交易定價和支付方式是否符合常規,從而發現不公允的關聯交易並消除其影響,以此確定會計報表的可靠性。
參考鏈接:非關聯交易_百度百科
/view/444779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