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雖不具有法人資格,但具有獨立的訴訟主體資格。其民事責任由總行承擔。為了方便他們的訴訟,我國也在壹定程度上賦予了他們訴訟權利的能力。法人依法設立並取得營業執照的分支機構,可以作為其他組織參加訴訟。分行雖然可以參加訴訟,但法律後果仍應由總行承擔。分公司是指在業務、資金、人員等方面受總公司管轄的分支機構。不具備法人資格。分公司是總公司的分支機構,在法律和經濟上沒有獨立性,不具備企業法人資格,只是總公司的子公司。分公司沒有名稱、章程和財產,以總公司的資產對分公司的債務承擔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 *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壹條* *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是民事訴訟的當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提起訴訟。其他組織由其主要負責人提起訴訟。
衍生問題:
撤銷分支機構的程序
公司註銷分公司,壹種是總公司註銷,分公司也根據需要註銷,壹種是總公司決定註銷分公司,這兩種都需要辦理正式的註銷手續。
壹、持分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到工商登記窗口按規定進行註銷登記的詳細資料,領取分公司註銷登記申請書並按規定填寫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的證明。
二、準備註銷登記的材料。因為分公司不具備法人資格,註銷登記材料需要關聯公司決定並簽字準備出具相關材料。提交材料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註明“與原件壹致”並加蓋公司公章。
三、材料備齊後,向工商登記機關提交全套材料,在提交材料合法、齊全、有效的前提下,2個工作日內辦理註銷登記。取消註冊不收費。
四、註銷分公司登記經工商登記機關核準後,分公司需要持《註銷分公司登記核準通知書》到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註銷分公司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