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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的名字必須和總公司的名字壹樣嗎?

分支機構必須與總公司保持壹致,總公司名稱後應加上“哪個分公司”、“某地分公司”等字樣。

子公司可能與母公司的名稱完全不同。

分公司是和總公司或者公司相對應的壹個概念。

很多大企業的業務分布在全國各地甚至很多國家,公司設立的分公司或子公司直接從事這些業務。這些分公司或子公司就是所謂的分公司。公司本身被稱為總公司或公司。

雖然分公司和總公司的關系有點類似於子公司和母公司的關系。

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與子公司完全不同,沒有獨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總公司直接從事經營活動的分支機構或子公司。

分公司雖然有公司二字,但不是真正的公司。因為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不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擴展數據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區別

1,建立方式不同。

子公司壹般由兩個或兩個以上股東包括公司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設立。註冊應符合《公司法》關於設立條件和出資方式的規定,到工商部門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子公司的名稱通常是某有限責任公司或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設立分公司,總公司壹般是向住所地以外的地方工商機關申請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名稱都是XXX。

2.不同的法律地位

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有獨立的名稱、章程和組織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可以在自己的經營範圍內獨立開展各種經營活動和從事各種民事活動,獨立承擔公司行為帶來的壹切後果和責任。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決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必須由母公司決定。

參考百度百科-分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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