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是總公司的分支機構,在法律和經濟上沒有獨立性,不具備企業法人資格,只是總公司的子公司。分公司沒有名稱、章程和財產,以總公司的資產對分公司的債務承擔法律責任。非法人組織是指不具有法人資格,但可以以自己的名義開展社會活動的社會組織。非法人組織的特征是:非法人組織是組織體;非法人組織是具有相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組織;非法人組織是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
分公司是總公司管轄的分支機構,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設立的,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活動的組織。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雖然有公司二字,但不是真正的公司,也沒有公司章程。公司名稱只能在總公司名稱後加“分公司”字樣。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作為法人,應當根據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采取設立分支機構的管理方式,並根據業務的分類和地域範圍,在公司內部進行合理分工。根據《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十四條第壹款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也就是說,分公司不能自行參加民事訴訟,沒有法人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