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公司名稱需要審核的,工商局在名稱審核的時候會給壹張名稱審核表,填好之後拿著總公司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到名稱審核窗口。(兩到三個工作日,不包括周六和周日)免費。
2.分公司名稱審核完成後,妳需要拿著工商局給的名稱審核證明,準備工商登記需要的資料,具體如下:
(1)總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2)指定代表的授權委托書(由總行出具並加蓋公章);
(3)分支機構營業場所證明(房產證的用途必須是商業用途。如果是房子,需要向當地居委會出具不擾民證明或者居委會同意將房子轉為企業的證明,很難開業)。如果沒有房產證,需要出具房屋銷售許可證、房屋買賣合同和租賃合同。
3.公司章程。(公司重大改革會議紀要)
4.申請設立分公司(此表在工商局領取,即總公司申請地方分公司,須總公司蓋章)。
5.分支機構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5份以上。
以上資料可由代理人辦理,但必須有分支機構負責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公司印章:
1,分公司原件及總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2.總公司的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和分公司負責人的身份證原件。
3.帶存根的介紹信。
4.承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十三條市場主體設立分支機構,應當向分支機構所在地的登記機關申請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