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公司更名流程公司股東會形成文件變更名稱和法人,在工商局填表,在技術監督局查詢能否完成名稱辦理代碼證,最後在稅務局辦理變更。申請程序:
1,申請報告;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證明(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人的工作證或身份證復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4.依照《公司法》股東會或者董事會作出的變更決議,公司章程發生變更的,應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
(1)名稱變更:需提供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和公告;
(二)經營範圍變更: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項目,國家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3)註冊資本變更:出具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具的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表;減少註冊資本需要公告三次;
(4)住所變更:住所證明,出租房屋須提交租賃協議,協議期限須在壹年以上(附產權證復印件);
(5)變更法定代表人: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或任命書復印件(國有獨資)、身份證、暫住證(指外省市身份證);
(6)股東變更:妳了解公司。需要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投資協議或股權轉讓協議、繳款憑證、新股東執照復印件(加蓋發證機關印章)。5、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批準的,國家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6.局方出具的全套登記表及其他材料;
7.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及IC卡。有限公司變更登記,應當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授權代理人證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署)應註明具體委托事項、委托人權限及委托期限。
8.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9。變更相關登記事項需提交以下文件。
(1)名稱變更:企業名稱變更預先核準通知書。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公司名稱變更必須經過批準的,對於公司,提交相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2)經營範圍變更: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經營範圍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相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經營範圍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3)註冊資本變更: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說明、股東會決議或股東書面決定或國有資產監管機構批準文件、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註冊資本減少的,提交刊登減資公告的報紙樣本。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註冊資本必須經過批準的,提交有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復印件。
(4)實收資本變更: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5)住所變更:提交自有房產產權證復印件;提交租賃協議原件或復印件、出租人對租賃房屋的產權證復印件;以上不能提供產權證復印件的,提交其他產權使用證明復印件。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住所必須經過批準的,公司。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或許可證。
(6)法定代表人姓名變更:公司(企業)法定代表人登記表、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或公司簽署的其他任免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法定代表人須經批準的,應當提交相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
(七)變更公司類型: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公司類型必須經過批準的,應當提交相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復印件。
(八)變更經營期限: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經營期限須經批準的,應當提交相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復印件。
(9)股東或發起人名稱變更: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說明、股東或發起人名稱變更證明、新股東或發起人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10)股東變更: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或股權交付證明、新股東主體資格證明復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證明。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股東必須經過批準的,應當提交相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復印件。
10、登記機關出具的全套登記表等材料。
11.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壹致”,並由股東簽字。股東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
2019公司更名註意事項1。企業法人必須使用獨立的企業名稱,不允許包含另壹個企業名稱,包括另壹個企業名稱。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條例》明確規定,企業名稱中可以包含國際組織的名稱;國家(地區)名稱;政黨和宗教的名稱;國家機關、政黨機關、軍事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名稱;軍事名稱或代號。
企業法人是依法成立的以營利為目的,以自己的名義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經濟組織。獨立承擔當前民事企業法人最本質的特征。企業法人名稱權是企業法人人身權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法人享有其他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責任的前提和基礎。如果企業法人名稱中包含其他企業法人或者其他法人組織的名稱,容易造成公眾對企業法人責任的誤解,引發經濟糾紛或者混淆經濟糾紛中的權利義務主體,使問題復雜化。特別是企業名稱前冠以黨政機關名稱。由於我國經濟體制經歷了從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轉型,企業是計劃經濟體制下由政府設立的,企業的各個方面也打上了濃厚的行政色彩。很多企事業單位也被冠以行政機關的名稱。隨著改革的深入,政企分開已經成為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黨中央、國務院多次強調黨政分開的要求,特別是6月5438+0993+10月,明確提出政府機關中的黨的機關、人大機關、審判機磁、檢察機關、公安等11個部門不得興辦經濟實體,其他部門必須在職能、財務、人員、名稱等方面與機關徹底脫鉤。因此,企業名稱不得冠以各級黨政機關的名稱。企業名稱前冠以黨政機關名稱的,應當予以更正。
外商投資企業名稱不得為國家(地區)名稱、國家與國家(地區)的聯合名稱、國家(地區)與行政區劃名稱或者簡稱商號。外商投資企業名稱不得使用外國(地區)名稱(含習慣稱謂)和中國名稱(含習慣稱謂“中國”或“中國”),如“中日友好飯店”。
二、企業名稱應當使用符合民族規範的漢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業名稱可以與該地區通用的民族文字並用。企業名稱不得含有外文字符、漢語拼音字母和數字(不含漢字和數字)。
使用符合國家規範的漢字,是指國務院批準的現行標準簡化字,不得使用已經替代的繁體字和未經批準采用的簡化字。
政府使用什麽語言作為官方語言反映了壹個國家的主權。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登記企業、管理企業名稱登記的行為,是國家主權的具體體現。因此,要求企業名稱使用漢字,不含外文字符,並不過分。企業名稱不得含有外國文字。雖然世界上沒有壹個國家寫進法律,但在實踐中也是國際慣例。
允許和鼓勵外商在中國設立外商投資企業是中國改革開放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對外商投資企業給予了各方面的優惠政策。在企業名稱登記管理上,考慮到統壹對外管理、對外宣傳和產品出口的需要,允許外商投資企業在營業執照上標註外文書寫習慣,外文名稱由企業按照外文翻譯通則自行翻譯。
外文名是中文名稱的翻譯,是企業根據自身對外經營活動需要翻譯使用的問題。在英語地區可以翻譯成英語,在日語地區可以翻譯成日語,只要翻譯符合國際通用翻譯原則,與中文名稱壹致即可。
漢語拼音本身不是漢字,只是漢語學習的工具。
企業名稱中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視為使用數字:
(壹)地名包含數字,如“四川”;
(二)含有數字的固定字,如“四通”;
(三)使用序數,如“第壹”。
3.企業名稱不得含有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違背社會公共道德、不符合民族和宗教習俗的內容。
企業是社會經濟生活的細胞。維護整個國家和公眾的利益,遵守社會的道德,是每個公民和第壹企業的義務。
由於中國是壹個多民族國家,各民族有不同的生活習慣和宗教信仰。尊重各民族的生活習慣和宗教信仰,維護民族團結和宗教信仰自由,是我們的壹貫政策。因此,企業名稱不得含有與民族和宗教習俗不壹致的內容,特別是在少數民族地區設立的企業名稱。在申請和核準企業名稱時,請註意當地民族的生活習俗和宗教習俗,避免當地民族和宗教的禁忌。
四、企業名稱不得含有違反公平競爭原則、可能對公眾造成誤解、可能損害他人利益的內容。
企業依法享有名稱權,但企業在申請和使用其名稱時,不得侵犯其他企業的名稱權。特別是要禁止企業通過企業名稱從事不正當競爭。如果企業名稱引起混淆;或者企業名稱中含有在經營活動中損害他人營業所、商品或者工商活動商譽的虛假陳述;或者企業名稱中含有對商品的性質、制造方法、特征、用途、數量等容易誤導公眾的表述和陳述。無論上述情形是在申請名稱登記時出現,還是在企業名稱登記後出現,企業都有在企業名稱使用過程中進行調整的義務。
五、企業名稱不得含有法律或行政法規禁止的內容。
企業名稱除應當符合《企業名稱登記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外,還應當符合國家其他法律或者行政法規的規定。
職業經濟對企業的組織形式有特殊的規定。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明確規定“依照本法設立的公司名稱必須使用‘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字樣”,所以1994年7月1之後,任何設立的公司都必須稱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目前,中國仍有很多企業被單獨稱為“公司”。都是《公司法》實施前成立的。當時沒有專門的單項法規來約束公司這個經濟組織。按照國家的統壹安排,這些公司在三到五年內有壹個按照公司法逐步規範的過程。屆時,它們的名稱也將隨著公司的規範化進程而規範化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改為其他組織形式。
又如,壹些個別行業法律法規往往禁止或限制該行業或要求嚴格審批。比如國務院明確指示,不準做討債公司,公司名稱不準申請使用“討債”字樣;國務院明文規定,我國禁止設立金融期貨和期貨經紀公司從事國際期貨經紀業務,因此企業名稱中不得申請“金融期貨”和“國際期貨”字樣。
六、企業名稱是企業權利和義務的載體,企業的債權債務在企業名稱下反映。企業更名後,公眾或者企業的客戶不可能在壹定期限內知曉;企業註銷登記或者被吊銷營業執照後,在壹定期限內不可能全部清償全部債務。在此期間,如果新企業使用與上述企業相同的名稱,雖然不構成重名,但容易引起上述企業的公眾和特定客戶的誤解。因此,企業申請登記註冊的企業、事業單位名稱不得與另壹企業更名未滿三年的原有名稱相同,或者與註銷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未滿三年的企業名稱相同。
2019公司名稱變更證明怎麽寫壹、公司名稱變更說明
因發展需要,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審核,公司名稱由“XXXX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XXXX股份有限公司”,並於年月日完成各項登記變更手續。從XXXX XX年XX月XX日開始,公司將使用新名稱開展對外工作,原公司名稱將停止使用。
二、公司名稱變更的原因
比如公司產業結構調整的需要,充分體現公司業務發展的戰略目標。
三。公司名稱變更的其他說明
比如這次變更只涉及公司名稱,公司名稱變更後公司的經營範圍沒有變化,不會影響公司整體的業務架構、職能以及與您的合作經營政策。原公司的所有業務、資產、權利和義務將繼續由新公司承擔,已簽訂或正在履行的合同仍然有效。原公司使用的各類資質文件由新公司臨時延續,公司的經營地址和聯系方式不變。不便之處,敬請原諒。
2019公司名稱變更證明格式XX:
因業務發展需要,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審核,公司名稱由“XXXX有限公司”變更為“XXXX公司”,公司經營地址和聯系方式不變。不便之處,敬請原諒。
公司簽名:_ _ 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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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變更僅涉及名稱變更,不包括註冊地址、註冊資本、股東變更的,只需提供以下相關證明:
下列事項未註明提交復印件的,壹般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加蓋公司公章,並簽字確認與原件壹致。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應出示原件。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收到後加蓋公章);
(2)《企業(公司)申請登記授權委托書》(收到,加蓋公司公章)應註明具體委托事項及委托人權限;
(3)有限責任公司向股東大會提交決議,決議內容包括:擬決議事項、修改相關章程、股東(自然人股東)蓋章或簽字;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名稱必須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應當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5)有限責任公司章程修正案,由股東(自然人股東)蓋章或簽字;
(6)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辦理完所有變更手續後,必須將原證照要求的全套登記表及相關材料,以及原證照的正、副本交回登記機關註銷,才能換領新的公司證照(壹般城市的營業執照沒有IC卡,只有組織機構代碼證核發的IC卡)。
以上是邊肖整理的公司更名流程。不知道對妳有沒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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