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禁酒後工作。
2.嚴禁在生產區不戴安全帽或高空作業不系安全帶。
3.禁止在樓梯和高空作業平臺上行走時使用通訊設備。
4.禁止無票作業或擅自擴大作業範圍或改變安全措施。
5.嚴禁預約停止送電和啟動設備。
6.防腐作業、氨站、氫氣站、油庫等易燃易爆區域嚴禁攜帶火種、吸煙或無動火作業票的動火作業。
7.未經批準,嚴禁退出主保護(或無保護)啟動設備。
8.嚴禁無操作票或聯系單停止送電操作。
9.嚴禁高風險作業項目責任部門在無管理人員的情況下監督作業。
10.特殊工種嚴禁無證上崗。
如有違反:
1.直接責任人扣除當月全部業績後在安全實訓室培訓三天,考核合格;責任部門給予300.00元/考核。
2.零星項目(含保潔)外包單位人員違反“四1”處罰的,永久清理並列入黑名單;壹個月內觸碰安全紅線三次,停止外包工作三個月,待公司重新評估後進入公司工作;同時取消下壹合同段的投標資格。1.許可證必須齊全有效,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健全或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外包項目安全管理到位。
2.要確保礦領導帶班下井,全員培訓合格,“三崗人員”持證上崗。
3.必須按規定設置安全出口並保持暢通,嚴禁單頭開采。
4.必須建立機械通風系統,局部通風管理安全可靠。
5.必須配備自救器和便攜式氣體檢測儀。
6.要加強頂板管理和采空區監測治理。
7.要落實探放水制度,加強水害隱患治理。
8.要確保起重運輸設備的安全可靠,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和未經檢驗合格的設備和材料。
9.必須實行爆破器材庫和爆破作業安全管理。
10.必須建立專職(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確保救援設備和物資配備到位,應急演練到位。
二。金屬和非金屬露天礦山企業
1.許可證必須齊全有效,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健全或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外包項目安全管理到位。
2.要確保所有工作人員培訓合格,“三崗人員”持證上崗。
3.必須確保相鄰采石場采礦許可證範圍之間的最小距離大於300米。
4.必須按設計自上而下分步驟分層開采。
5.必須執行爆破作業安全管理規定,未經批準不得采用中深孔爆破。
6.必須進行濕鉆作業。
7.必須使用機械二次破碎和鏟裝作業。
8.必須實施斜坡安全措施。
9.必須按設計棄土,並加強對棄土場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