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鐵路實行政企分開。撤銷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成立國家鐵路局,承擔鐵道部制定鐵路發展規劃和政策的行政職責,劃歸交通運輸部。組建中國鐵路總公司,承擔鐵道部的企業職責。
承擔鐵道部法人職責的中國鐵路總公司,負責鐵路運輸統壹調度指揮,經營鐵路客貨運輸業務,承擔特殊運輸和特殊運輸任務,鐵路建設,承擔鐵路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擴展數據:
組建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
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由國務院管理,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的國有獨資公司。承擔國家規定的鐵路運輸運營、建設和安全職責,負責鐵路運輸統壹調度指揮,統籌安排路網運輸資源配置,承擔國家規定的公益性運輸任務,負責運輸收入清算和鐵路行業收入管理。
根據《國務院關於組建中國鐵路總公司有關問題的批復》和《中國鐵路總公司章程》,中國鐵路總公司作為國家授權投資機構和國家控股公司,經營範圍如下:
(1)鐵路客貨運輸及相關服務。
(2)鐵路工程建設及相關業務。
(三)鐵路專用設備和其他工業設備的制造、維修和租賃。
(四)物資購銷、物流服務、對外貿易、咨詢服務、運輸代理、廣告、旅遊、電子商務等商務服務。
(五)對外投資、進出口業務。
(六)國務院或主管部門同意的其他業務。
百度百科-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