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債務來說,債務要按照債務的相關規定進行擔保,債務擔保的過程要符合擔保的條件,而債務擔保的過程還是存在壹定的風險的,所以對於債務擔保,壹定要規避風險。1.個人為公司債務擔保嗎?法律對擔保合同的簽訂主體沒有限制,所以個人可以對有限公司的債務進行擔保。但簽署擔保協議的個人需要具備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第二,公司的債務可以用股東的個人財產償還嗎?《公司法》第三條規定:“公司是企業法人,具有獨立的法人財產和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本條區分了公司與股東之間的產權、債權和債務。雖然公司的財產來源於股東的投資,但是壹旦股東將財產投入公司,就與財產分離,這些財產就成為公司的財產,由公司支配。公司承擔債務時,債權人只能要求公司償還,股東已經繳納出資,相應的財產已經轉化為公司財產,股東不需要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同樣,當股東承擔債務時,債權人也不能要求公司對股東的債務承擔責任。當然,股東對公司債務不負責任也不是絕對的。《公司法》第二十條規定:“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公司股東抽逃出資、未足額出資或者拖延成立清算組,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債權人有權要求股東承擔責任。在實際交易過程中,很多人誤認為“公司的債務股東必須承擔責任”,導致糾紛發生時無法合理主張自己的權利。在此,律師提醒大家,交易雙方要有風險防控意識。如果他們擔心對方公司缺乏履約能力,可以通過要求公司有經濟能力的股東提供擔保來降低交易風險,而不是想當然地認為公司的債務股東必須承擔責任。三。誰是未清算公司的債務人?1.公司財產足以清償全部債權人債務的,由法院指定的清算組按照普通清算程序進行清算,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余財產分配給股東。2.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清算義務人的不作為(即延遲啟動清算程序的行為)具有司法解釋第1條第18款規定的“導致公司財產貶值、滅失、毀損、滅失”的情形。因為公司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公司可以轉入破產清算程序。事實上,通過破產清算並不能完全實現債權,債權人可以要求清算義務人對未實現的債權承擔責任。此時,無論清算義務人的不作為是否導致公司財產貶值,都應適用因果關系推定和舉證責任倒置的規則,即強制執行後不能清償的公司財產部分,應推定為清算義務人未及時清算造成的債權人損失。{1}清算與損失之間的因果關系推定成立,債權人無需為此提供專門證據。原因是現代市場不可預測,資產價格隨時可能發生變化。按照正常的商業邏輯,清算義務人疏於管理和處置公司財產,很可能導致財產貶值或滅失,符合民事證據所要求的大概率標準,債權人無需為此提供額外證據。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公司法
文章
公司是企業法人,擁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公司法
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權利,不得濫用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
不得濫用公司的獨立法人地位和股東的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