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經營的公司不叫私企。私營企業是個人經營的企業,也叫私營企業。有限公司是指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公司,也稱有限責任公司。同時,民營企業可以是有限責任公司,分類方法不同。但是,有限公司和私營企業由於公司性質不同,納稅和受益對象也不同,所以在註冊公司之前,需要充分了解公司的構成。
壹人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壹人公司,是由自然人或法人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與個人獨資企業相比,雖然所有投資人都是壹個人,但兩者有著根本的區別。壹人公司是法人企業,有自己獨立的法人財產。公司財產與出資人的個人財產嚴格分開,出資人以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股東符合法定人數;壹人有限責任公司由自然人股東或法人股東設立。股東制定的公司章程;有壹個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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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二條
下列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辦理法人登記:
(壹)全民所有制企業;
(二)集體所有制企業;
(3)合資企業;
(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
(5)私營企業;
(六)依法需要辦理法人登記的其他企業。
第七條
申請企業法人登記的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名稱、組織機構和章程;
(二)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必要的設施;
(三)有符合國家規定並與生產經營和服務規模相適應的資金和從業人員數量;
(四)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五)經營範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
第十七條企業法人變更名稱、住所、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經濟性質、經營範圍、經營方式、註冊資本、經營期限,增設或者撤銷分支機構,應當申請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