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債務責任形式的不同,公司壹般有四種類型:無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公司和股份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國的公司只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責任公司具有設立簡單、組織靈活、股東責任有限、風險較小等優點,但缺點是規模有限、融資困難、容易鼓勵股東投機、股本轉讓困難。股份有限公司有利於吸收資本,股東責任有限,管理效率高,股東所有權轉移方便,但其設立復雜,保密性差,容易鼓勵人們投機,股東流動性大。
根據地勘單位及其企業的實際情況,大多實行有限責任公司。所謂有限責任公司也稱有限公司,即由兩個以上股東組成的公司,股東以其出資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有限責任公司是後來發展起來的壹種公司形式。德國於1892年頒布的《有限公司法》是世界上對這種公司形式最早的法律確認。有限責任公司是壹種適合小型企業的公司形式。但由於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立法上壹般對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和資本有壹定的要求。成立有限責任公司要經過三個程序:制定公司章程、認繳股份和設立登記。董事會是公司的執行機構,董事由股東選舉產生。有限責任股東僅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即公司資不抵債、宣告破產時,各股東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人承擔賠償責任或者以其出資額的壹定倍數為限承擔清理公司債務的義務。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中外合資企業和合資企業中新組建的壹些公司也采用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形式。
在公司制改革中,公司的法律結構是公司制度的核心。公司治理結構的本質是妥善處理因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而產生的委托代理關系,即股東與受托人——董事會的關系;董事會與代理經理的關系。包括董事會如何忠於股東、勤勉盡責,董事會如何有效激勵和監督管理者,如何平衡公司各利益相關者的利益。
股東選舉值得信賴的、有能力的、能代表自身利益的代表組成公司最高管理決策機構董事會。董事會作為最高決策機構,受股東委托,負有誠信責任。董事不同於經理。他們受雇不是為了拿工資,而是把獲得股東和社會的信任作為自己的責任和榮譽。不在公司任職的董事可以收取“差旅費”以保證盡職調查,但在公司不領取“工資”,以表明董事始終站在股東壹邊,與股東沒有雇傭關系。董事會受托管理公司,決定公司的法律事務,成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負責公司的經營管理,擁有對法人財產的支配權和對經理人員的任免權。如果股東發現董事玩忽職守或未能履行誠信義務,他們可以要求賠償並向法院提起訴訟。董事會根據管理水平和創新能力來選擇經理。經理作為執行董事會決策的代理人,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獨立行使對公司事務的管理權和代理權,扮演“CEO”的角色。董事會代表股東利益有效激勵和監督經理層的經營管理和盡職調查;必要時,可根據《公司法》設立由股東代表和職工代表按適當比例組成的監事會,對公司財務、董事和經理人員的履職情況進行監督。這樣,在公司制度的安排下,所有者、經營者、管理者將按照法律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規範劃分責任和權力,建立便於評價和追溯的責任體系。
可見,公司制度是由國家法律保障的嚴格的分權-制衡制度,由其形成的有效的委托代理關系可以維持公司各利益相關者之間的平衡,使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成為可能。
地勘單位公司制改革可以從兩個方面進行:壹是選擇主導產業或支柱產業中具有壹定規模的企業進行改造;二是選擇效益較好的地質大隊,進行整體改造。浙江省地質勘查局在企業管理中從兩個方面構建了有限責任公司。壹方面,以現有地質大隊為基礎,整體將16經營性地勘單位改制為12有限責任公司;另壹方面,在產業結構調整時,以局為單位,由現有的有限責任公司共同出資,新建構成新的經濟增長點的企業。
在原地質大隊的基礎上組建有限責任公司的具體措施如下:
第壹,原地勘探單位資產的評估和處置程序
①確定資產評估基準日;(二)各單位應當聘請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資產評估;(3)評估結果報省國資局確認,土地使用權評估報省土地管理局確認;(4)各單位按規定提出核銷意見(不良資產、呆賬等。)、剝離(非經營性資產)和留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統籌醫療費、在職精簡人員生活補助、呆賬準備等。)的經評估確認的國有資產。處置意見應報省國資局批準。處置後剩余的國有資產為國有股本。
二、吸收本單位職工形成職工股。
員工要舍得入股,鼓勵經營者和生產經營骨幹多持股、大持股。地勘單位人均股本5000元,中層幹部股本3倍,董事會成員股本6倍,董事長股本12倍。有的單位效益更好,人均股本達到2萬元,董事654.38+萬元,董事長近20萬元。
壹般來說,吸收員工入股比較難,但是浙江辦事處做得很成功。他們認為有四個因素:①單位效益好,員工願意入股,有利可圖;領導幹部帶頭多認購股份很重要。員工看到領導敢投,就覺得不會吃虧;壹般來說,每人5000元不算多,即使賠了,金額也不大,有風險意識;(4)有些人不入股就怕被裁,因為規定同等條件下,股東有優先工作權。
三、由國有股和職工股組成有限責任公司。
浙江省地礦廳改制的9家單位中,* * *國有股份(資產處置後)約3800萬元,職工持股2700萬元,比例為58:42。浙江省規定職工股必須占總股本的30%以上,符合要求。
對於股本的使用,強調:①不得用於股票交易;②不能用於福利,必須用於發展生產,搞活經營;(3)強調改制必須與發展相結合,資本轉股本是改制的體現,股本投向哪裏必須體現在發展上。這些規定使得企業的投資行為非常謹慎,也更加科學。從改制後新投入的項目來看,經濟效益相對較好,年收益率壹般為10% ~ 20%。
當然,公司治理結構還存在壹些困難。壹般董事長兼任總經理,大部分董事進入經理層,使得原有的治理結構缺乏制衡。這也反映了改革的漸進性。對此,浙辦已經認識到,並正在按照中央關於國企改革的決定進行深化。然而,真正解決這個問題是復雜的。比如出資人代表真正到位,出資人有效監督經營者的資產效益,經營者階層的形成和優化,經營者業績的考核評價,以及相應的回報等等。,都需要壹步步深化,不可能壹步到位。
在調整產業結構過程中組建的有限責任公司,以地勘局為單位,統籌規劃,重點發展壹些新興產業,打造新的經濟增長點。這項工作現已在三個方面取得突破。
(1)浙江山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成立,註冊資本12萬元,由現有局下屬五家有限責任公司共同出資,產權* * *集團,資質* * *使用,風險* * *承擔,收益* * *享受,信用* * *擔保。成立於1998年冬,取得交通工程二級資質。截至1999年5月底,已承包工程合同15000萬元,初步呈現出良好的發展勢頭。
(2)成立房地產開發公司,註冊資本10萬元,局屬5家單位參股公司。其主要任務是開發利用地勘局所屬單位的房地產資源,盤活多年未動的資產,同時從事房地產開發。這家公司已經開始運營了。
(3)成立珠寶商場。利用12珠寶專家、地段(地礦廳前)、技術、設備和“浙地”珠寶品牌優勢,打造浙江壹流的珠寶商城。
他們壹個有特色的做法是將地勘局的出資轉化為地勘單位組成的有限責任公司的法人出資,從而形成多個法人出資的有限責任公司,而不是地勘局的獨資公司。
四、安徽省地質勘查局組建有限責任公司
安徽省地質勘查局選擇了“先試點,後普遍”的方式組建有限責任公司。具體情況是:
隊(1)321於1999年6月成立並改制為江南地礦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南公司)。江南公司的股東是安徽省地質勘查局和職工持股會。經資產評估,原321團隊出資777萬元為國有股份,由安徽省地勘局持有。職工出資654.38+0.7萬元,3265.438+0隊原有資產233萬元,折合成集體股,共計403萬元。作為員工股,他們由ESOP協會持有。國有股和職工股合計65,438+065,438+0.8萬元作為江南公司註冊資本。江南公司有兩個分公司,四個工程部和三個獨立的會計主體。
(2)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江南公司依據《公司法》設立了股東會、董事會和監事會。董事會由7名董事組成,其中4名為國有產權代表,由地勘局推薦選舉產生;職工持股會有3名產權代表,由全體會員選舉產生。監事會由五名監事組成,其中三名為國有產權代表。總經理由董事會任命,副總經理和分公司經理由總經理提名任命。董事長和總經理分別是兩個人。
(3)實施“三定計劃”,建立新型勞動關系。江南公司按照公司“三定”實施方案,固定了全公司的機構、編制和人員,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員工競聘上崗。首先是在公司機關和公司下屬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公司黨委和公司經理班子的領導下,由競聘上崗民主評議小組根據條件和規定,對機關各部門負責人、業務主管和壹般員工的競聘上崗人員進行評議和聘任。其他部門和崗位也壹樣。
(4)剝離非經營性資產和社會職能。改制為江南公司時,剝離新建企業的非經營性資產和各種社會職能,設立退休管理中心、再就業中心、物業中心,管理退休人員、下崗職工培訓再就業、基地房產、水電供應及維護、招待所、餐廳、食堂、浴室、幼兒園等社會服務,管理全隊非經營性資產。三個“中心”暫由大隊管理,物業管理中心采取“固定承包、部分補貼”的運作模式,待條件成熟後全面實行企業化管理。
(5)放開搞活小企業。汽車運輸公司、汽車修理廠、珠寶公司等資產少、經營規模小、效益低的小企業,以股份合作制為主,以租賃、出售、委托經營等多種形式進行改組改造。
(6)改制完成後,仍保留“321地質隊”的牌子,作為地勘局的投資代表機構和處理善後的管理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