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按規定算上市公司嗎?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嚴格意義上不是上市公司,但全資子公司的財務狀況和業績是通過與上市公司合並計算的。全資子公司對外投資、擔保等事項參照上市公司規則執行。如果全資子公司發生重大事件,上市公司要進行公告,所以應該說屬於上市主體範圍。子公司的法律特征是:
第壹,子公司實際上由母公司控制。所謂實際控制,是指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所有重大事項擁有實際決策權。
第二,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控制關系是基於股權的所有權和控制權協議。
第三,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四,子公司與母公司沒有關聯,但本質上符合獨立法人的條件。
2.成立子公司的程序是什麽?
1、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投資人名錄、企業負責人登記表、經營場所證明等。
2.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和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3.委任書(委托書);
4、總行出資證明;
5、公司對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負責人不在本地的需提供暫住證復印件;
6.加蓋公司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7.總公司章程復印件(應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並加蓋登記機關的鉆石印章);
8.公司向分支機構撥付資金數額的證明文件;
9.經營範圍涉及前置審批項目的,應當提交相關審批部門的批準文件。
3.子公司和分公司有什麽區別?
1,建立方式不同。
子公司由公司股東依照《公司法》的規定設立,並符合《公司法》對公司設立條件和出資方式的要求。總公司向住所地以外的地方工商機關申請設立分公司,屬於設立分公司。
2.不同的法律地位
子公司是具有法人資格、獨立名稱、章程和組織機構的獨立法人,以自己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分支機構沒有法人資格、獨立的名稱、章程和組織機構,以總公司分支機構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3、控制方式不同
母公司壹般不直接控制子公司,而是通過任免董事會成員和投資決策來影響其生產經營活動。分公司的人員、業務和財產由總公司直接控制,在總公司的業務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4.承擔債務責任有不同的方式。
子公司作為獨立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由於分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財務上與總公司統壹。因此,總公司負責清償其經營債務,即總公司以其全部財產為限對分公司經營活動中的債務承擔責任。
5.獲得不同的營業執照。
子公司領取帶有法定代表人姓名字樣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分公司領取營業執照,上面有“負責人”字樣。
6.不同的產品包裝標簽
子公司必須在其產品的外包裝上標明其名稱和住所。分公司可以標明自己的名稱和住所,也可以同時標明總公司的名稱和住所,也可以只標明總公司的名稱和住所。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雖然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也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但在法律上並不是上市公司。而且子公司不同於分公司,因為分公司沒有獨立的法人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