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註冊公司 - 工資被公司扣下了。有什麽好的辦法可以拿回來嗎?

工資被公司扣下了。有什麽好的辦法可以拿回來嗎?

妳好!妳的流程描述我看了好幾遍。基於我幾十年的管理經驗和十幾年幫助幾十家企業設計績效考核方案的經驗,我發現了很多問題。除了那句“凡無208小時者,均按16元/小時計算”之外,我都明白了。

首先,我需要確認幾個問題:

1.貴公司基本工資為每周五天,實際工作六天。周六按基本工資的兩倍計算,周日休。2.妳的崗位工資是1500元,也就是說妳在管理崗位工作(如果是技術工種,應該是技能補貼),每月的崗位工資並沒有按照約定的標準發放。

3.妳參加績效考核就意味著妳是中層以上(普通員工參加績效考核是不合理的)。妳不知道每月的績效考核流程,等發了工資才知道(這是不合理的,被考核者要參與考核過程)。

4,公司效益差是憑感覺判斷的,不是靠各種指標和數據。

其次,我們再來分析壹下:

1.把工資總額分成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三部分是可以的,但是這三部分的總和要等於約定的工資,妳拆分後的工資總和不等於約定的4800元,這是妳要和公司商量的。

2.妳和公司約定的工資應該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知道有沒有做到),勞動合同中的約定是有效依據,具有法律效力。

3.在原工作沒變,崗位沒變的情況下,崗位工資不能隨便降。如果妳在工作中存在過錯,造成了經濟損失,公司可以(不壹定)讓妳承擔部分或全部損失,但妳每次都要明確處理結果,而不是只在發工資的時候扣壹點點。如果妳不能勝任原崗位,公司可以告訴妳調整崗位或者采取崗位代理的方式(可以降低正式崗位的崗位工資標準)。

4.績效考核是大多數公司用來評估各部門和管理人員績效的壹種方法。績效考核不只是說說而已。應該有很多科目的目標和指標。這些目標和指標的定額應得到雙方的認可,每月的數據應由專人收集、檢查和審核。評估結果應由被評估者簽字,並最終由公司批準。

3.給妳的建議和我的結論:

1,崗位工資不能減,除非妳不在原崗位;

2.績效工資要求公司提供只拿50%、60%、70%、80%的依據。沒有依據就變相扣工資;

3.辭職申請被批準後,最後壹個月的工資只能按照基本工資標準發放,不符合勞動法,可以向勞動部門申請仲裁;

4.壹周正常上班五天,每小時8元,也就是1344元,是否達到妳所在地方的最低工資標準?如果沒有,對公司來說也是違法的;

5.妳可以拿著勞動合同和每月工資條去勞動局,勞動局會要求公司提供其他證據。如果不能提供不合理的證據,可以要求公司提供這樣做的合法證據。(這是新證據法的要求)

祝妳好運!

  • 上一篇:復仇者聯盟2數據
  • 下一篇:2022企業誠信承諾書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