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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大王”貪8億被判死刑,緩期執行,要求生存。

在S*ST“脫胎換骨”的同時,其原實際控制人、“家具之王”馮永明也在生死邊緣。2011 1 65438+4、宜春中院宣判馮永明犯貪汙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馮永明不服判決,試圖上訴,但情況不容樂觀。曾經叱咤風雲的“紅頂商人”馮永明後來怎麽樣了?

2011年7月6日14,S*ST光明股東大會如期召開,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不出意外獲得通過。S*ST光明大股東將由S*ST光明15.90+0.000.00%光明集團轉型為深圳九五投資有限公司,為期不遠,中國家具行業第壹家上市公司轉型為金股。

“九·二五事件”

2008年9月25日中午,馮永明在家吃了午飯,拎著包匆匆出門,再也沒有回來。

時隔近三年,馮永明的妻子李亞青仍然清晰地記得那天的細節。她說:“那天下午四點左右,他給我打電話,說要去哈爾濱出差,晚上不回來了。”

當晚7點左右,李亞青讓女兒馮給馮永明打電話,問她是否安全到達,卻發現他已經關機。9點鐘,馮又打來電話,但還是打不通。母女倆當時也沒太在意。

10點過後,李亞青正準備睡覺,突然聽到鑰匙開門的聲音。“呼,進來了五六個人,有的穿警服,有的穿便裝。”

當李亞青聽到“有事需要妳配合調查”這幾個字的時候,他意識到馮永明出事了!

來人迅速控制住李亞青,沖進馮的房間。馮哭著喊道:“出去,讓我穿上衣服!”

“兒子,別哭,快穿衣服,妳爸出事了!”李亞青喊道。

隨後,母女倆被送上警車,帶到公安局。

此時,馮永明也被羈押在公安局。卷宗資料顯示,馮永明被提審的準確時間為2008年9月25日17時,第壹次訊問於9月26日淩晨4時左右結束。

這就是震驚宜春的“九·二五事件”。

李亞青說:“我們後來才知道,那天他是在壹個高速公路的收費站被帶走的。”

卷宗顯示,早在2008年9月14日,宜春市委就向宜春市公安局、宜春市檢察院發出《交辦函》:“馮永明存在貪汙巨額國有資產等嚴重問題”,責令其組成專案組依法查處。

2008年6月6日,10,S*ST光明發布公告稱,實際控制人馮永明被依法刑事拘留;65438年10月9日,有關部門宣布,專案組已全面進駐S*ST光明與光明集團聯合辦公樓。

10 6月12日,宜春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有關部門調查後發現,馮永明涉嫌四項罪名: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虛假出資、抽逃出資、職務侵占。

165438+10月1,馮永明被正式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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