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每季度召開壹次,由公司辦公室召集,公司主要負責人主持,全體成員參加。時間不限,地點由召集人決定。
會議記錄由公司辦公室保存,對所議事項和所作決定應作成會議記錄,並分發給與會人員和與該事項有關的單位負責人。公司辦公室負責對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並做好記錄。
擴展數據:
1.會議召開前,會議召集人應準備好相關材料,列出會議要討論和解決的問題,重要會議結束後,印發會議紀要。按時傳達給相關部門和領導,及時協調處理存在的問題。
2.通知與會人員開會時,要交代清楚主要內容、開始時間、需要多長時間、開會地點。
3.被通知需要參加會議的人員,要準時參加會議,以便從頭到尾把會議開完。確實不能參加的,要在會前向召集人說明情況,獲得允許。未經允許不出席,或遲到早退者,由召集人按照相關管理規定進行經濟處罰。
4.對會上作出的決定負有責任的所有部門和人員必須認真不折不扣地執行,並及時完成。
5、每次安全會議都要有會議紀要。會議紀要包括日期、參加人員、召集單位、主持人、會議主要內容、處理結果、決議執行情況檢查等內容。安全技術部應定期檢查、指導和考核各項會議紀要和決議的執行情況。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安全生產會議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