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哪些處罰措施?隨著就業壓力越來越大,企業管理者需要加強各方面的管理,尤其是對員工的行為管理,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脫穎而出。我們來具體看看公司有哪些處罰措施。
公司有哪些處罰措施1壹、警告
對有以下行為但不足以辭退的員工給予警告:
(1)違反勞動紀律,每月遲到4次以上,每年早退20次以上;每月曠工2次以上,累計5-15天;壹年內無病休病假兩次的;無理取鬧,吵架,打架,偷懶,詐騙等陰影。
(二)不服從工作分配、調動和指揮的;玩忽職守,違章指揮或違章操作,失職,造成不良後果或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和榮譽損失,造成他人生命傷害或經濟財產損失1,000元以上。
(3)工作不負責任,產品質量或工作質量經常達不到標準要求,完不成任務,經常浪費原材料和能源,損壞工具和設備,對公司管理造成較大影響或對公司聲譽和經濟造成較大損失。
(4)不誠信,不執行規定,濫用職權,謀取私利,弄虛作假,惡意串通,騙取公司或他人利益,對公司或部門的管理、聲譽、經濟造成重大影響或造成重大損失和損害。
(五)犯有其他對公司或者社會有重大影響的錯誤的。
(6)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如有上述行為,所屬部門經理應寫出書面處理意見,報公司總經理研究決定,給予警告處分。處罰情況記入公司檔案,同時根據影響的嚴重程度和經濟損失的大小,給予其500元以上的經濟罰款。
第二,留校察看
員工有下列行為但不足以辭退的,給予六個月至二年的試用期:
(1)處罰被警告人兩次以上(含兩次);
(二)在聚眾鬥毆或者鬥毆過程中,先打人或者尋釁滋事或者持武器、器械打人,情節嚴重的;
(3)故意擾亂生產、工作秩序,侵犯或損壞公司財產等。,且情節嚴重的;
(4)貪汙、賄賂、賭博、誘導或者強迫下屬或者他人繳納罰款等。,首次低於500元的;
(五)利用職權打擊報復職工或者包庇受處分職工的;
(6)對批評和處理的領導進行打擊報復的;
(7)妨礙公司重要工作和活動的順利進行;
(八)其他違法違紀情形,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處分,但不足以辭退的。員工有上述行為之壹的,由相關部門經理書面寫出留用察看處理報告,報公司總經理研究批準後,給予留用察看處分。批準後的留黨察看處分報告送檔案室和人力資源科。是檔案管理員給的,記錄在公司檔案裏。
被判緩刑的先給1000元以上的經濟罰款,緩刑期間再由財務部門每月扣本人實際工資的20%。被留用察看者每月6月1以書面形式向人力資源部報告上月工作表現。根據人力資源部的調查,在考察期間表現不佳者,將隨時通知其所在部門辦理開除手續;對於在試用期內表現良好的,試用期滿後,當事人應寫出書面的《解聘試用期報告》壹式三份,交人力資源主管簽字確認後,逐級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審批手續完備的報告,由當事人送人力資源部、檔案室、部門經理。
第三,驅逐
公司員工有下列行為之壹的,應立即予以辭退:
(1)如果試用期內表現不好,試用期滿後會再次出現類似現象;
(2)原來公司疏遠德國;(3)道德敗壞,以辱罵性語言侮辱、報復、恐嚇管理人員或其他員工或損害公司。
(4)吸毒人員;
(五)提供賭博場所三次以上(含三次);
(六)貪汙、受賄、賭博、引誘、強迫下屬或者他人代為繳納罰款,財物價值在五百元以上或者次數在二次以上(含二次)的,給予開除處分;
(7)盜竊、窩藏、截留公司或他人財物,私分或私分公司財產者,敲詐勒索、拿工資者,不論價值大小,壹律壹次性辭退。
(8)其他制度有明確規定,或者其他嚴重違法違紀行為不需要留驗的。
經過以上解釋,相信企業員工對自己公司的行政處罰內容更加熟悉,他們會嚴格遵守企業的規章制度。企業創造了壹個施展才華的平臺。我們要珍惜機會,抓住機遇,提高個人能力,這既是對自己負責的表現,也是對培育自己企業的壹種好處。
公司處罰措施有哪些?2.公司懲罰制度。
1.為加強公司勞動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2.每日出勤規定
2.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壹至周五上午9點至12點,下午2點至6點。(周末加班的話,上午9:30-12,下午2-5:30。)
2.2員工必須按時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曠工。
遲到:超過規定的工作時間上班遲到。
早退:在規定的工作時間之前離開崗位。
2.3應記錄員工的每日出勤情況。
2.3.1公司所有員工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考勤員工保證每天至少兩次考勤(包括加班);
2.3.2員工上下班需要打卡。違反此規定者,雙方給予書面警告,罰款100元。
2.3.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卡的,最遲應在下壹個工作日內填寫《按時打卡指令》,註明外出時間和原因,經授權領導簽字後報公司考勤員留存;
2.3.4公司人員:人事專業人員和職員;
2.3.5遲到早退的處罰:
考慮到公司辦公地點偏遠,且目前公交不方便,因不可抗拒原因(如電梯故障、交通堵塞等)在十五分鐘內到達上班地點的員工。)不會被處罰,但必須向考勤員說明遲到原因,但壹個月內超過5次9點後上班的,給予口頭指導1次;每月9:00後到崗10次(含)以上的,給予書面警告;單次遲到15分鐘以上不滿1小時或早退1次,按以下標準處罰。
總經理級別:200元/次。
部門經理級別:150元/次
部門負責人級別:100元/次
部門專員:50元/次。
部門文員級:40元/次
員工級:30元/次。
2.4所有人員外出辦理各項業務前必須到公司報到。特殊情況需經部門負責人批準,未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員工因公外出前,必須向部門負責人說明外出原因,得到批準後方可外出,否則按因私外出處理。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不辦理請假手續的,扣除當天工資的70%,並給予警告。
2.5缺勤:以下情況按曠工處理:
2.5.1未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不上班者。
2.5.2假期已滿,未續假或續假未獲批準且未能返回。
2.5.3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不按時報到者。
2.5.4未能(或離開)崗位超過1小時,且無充分理由辦理補休手續。
2.5.5請假理由不實。
2.5.6曠工處罰:按月工資標準÷28÷8×曠工小時數×300%扣除違約金。年度累計曠工達到五天以上或連續曠工五天以上的,勞動合同終止。
3.關於雇員休假的規定
員工因各種原因需要離職時,應辦理請假手續。員工未經批準擅離崗位超過1小時,按曠工處理。
3.1員工因工作、疾病、婚喪、生育等特殊原因需要離崗的,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經公司領導批準後方可離崗;
3.2如因突發事件或急性病來不及提前請假,可通過電話、信函、留言等方式及時向部門主管匯報,部門主管應向公司領導匯報,並在復工當天辦理請假手續。
3.3請假申請程序:
3.3.1請假兩天內(含兩天),填寫《請假單》,向部門負責人說明請假原因,簽字批準;
3.3.2請假超過兩天的,必須經公司領導簽字批準。
4.假期計算和處理:
4.1事假
4.1.1請假手續必須提前壹天完成,允許部門主管根據自己在請假申請表上說明的詳細理由請假。如果請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礙公司業務,公司有權拒絕請假或縮短或暫停請假。
4.1.2原則上公司員工事假累計天數不超過上壹年度15天,當月3天。
4.1.3公司員工因特殊原因需要超過上述假期時限的,必須經總經理簽字批準,否則按曠工處理。
4.1.4員工事假期間,工資按事假時間扣除。
4.2病假
4.2.1員工因病需治療休養時,憑市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辦理請假手續,壹天以內的病假可免附診斷證明;
4.2.2員工連續病假超過三天,但未超過三個月的,病假工資按其日工資的70%計算,福利照發,獎金按實際休假天數扣除。
4.2.4連續三個月以上的病假為長期病假。長期病假必須以醫院的入院證明或醫生的病假建議為準,並由總經理簽字批準。
4.2.5長期病假人員按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支付基本生活費。
4.3年假
4.3.1公司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工作滿壹年即符合年休假條件,年休假期間工資照常發放。年假遇節假日順延。
4.3.2年假標準:員工工作滿壹年可享受5天年假,1-10年享受5天年假,10年(含)享受10天年假,20年以上(含)享受15天年假。
4.3.3每年1月1日為驗證基準日,驗證下壹年度的年假天數。當年3月31日之前(含3月31日)入職的員工,下壹年度可休4天年假;4月1至9月30日入職的員工,下壹年度可休兩天年假,6月1(含)後入職的員工,下壹年度無年假。
4.4工傷假
4.4.1員工因公負傷需要休息時,須持省級醫院的休息證明,經公司領導同意後辦理請假手續。否則,病假無效;
4.4.2工傷假的待遇參照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
4.5婚假
4.5.1請婚假的員工必須憑結婚證辦理請假手續。入職前已領結婚證的員工不能申請婚假,必須在結婚證登記之日起12個月內申請婚假;
4.5.2員工婚假七天,遇節假日順延,加班按事假處理;
4.5.3員工需要連續申請壹次婚假;
4.5.4婚假期間不扣除工資。
4.6產假
4.6.1員工自行分娩應以醫院證明為準,按>;準備休假。
4.6.2員工配偶可憑醫院證明請假3天;
4.6.3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或死產,憑醫院證明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休假;
4.6.4產假不得在規定時間內從工資中扣除。
4.7喪假
4.7.1員工的直系親屬,包括其父母(養子女或繼子女)、祖父母、配偶的父母、配偶及子女,可休假三天。
4.7.2經公司領導同意,員工可在其旁系親屬去世後休假壹天。
4.7.3員工喪假未在規定時間內扣除。
4.7.4喪假需要死亡證明。
5.加班規定:
5.1加班申請——如公司安排加班,需加班的部門經理(主管)應提前填寫加班申請單,交人力資源經理簽字確認後方可安排加班,加班申請單交考勤員匯總;
5.2加班時間——原則上每人每月加班時間不超過16小時。
5.3申請公休假——加班的員工可以酌情安排公休假。(調休在三個月內有效,加班沖抵日期應在調休申請單上註明。)
5.4加班費:
員工不能安排加班休假的,可按以下標準發放加班工資:
5.4.1員工在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不足兩小時的,不算加班;如果他們延長工作時間超過兩小時,加班費= 65438+實際加班工資的050%;員工時薪=基本工資/20.92/8。
5.4.2周六、周日和節假日的加班工資按以下標準計算支付:
周六日加班費=基本工資/20.92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20.92300%
5.4.3加班工資每月發放天數:壹個月總天數不超過2天,以《加班申請表》和考勤卡為準。未打卡的,不算加班。
6.補充規定:本規定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和解釋,經總經理批準後實施,修改或終止時同樣適用。
公司有哪些處罰措施?3獎勵:
壹、完成年度任務和下達指標,年終評出先進個人由集團公司進行統壹表彰。
二、有償服務範圍內的收入,按實際收入的壹定比例發給個人。
1,偷水偷電行為被發現並處罰,罰款部分按10%提取。
2.因工作中的發明創造、技術改造或合理化建議給公司帶來經濟效益的員工,參加集團公司獻策、行善“雙十佳”評選活動。並根據公司文件選擇獎勵。
懲罰:
3.上班遲到或早退,10分鐘內處罰10元,超過10分鐘處罰20元;超過30分鐘的按曠工處理(超過30分鐘半天,1小時後壹天)。
四、曠工半天,扣我壹天工資,壹天扣我兩天工資;曠工超過壹天將自動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
五、工作時間消極怠工、上網、打撲克、下棋或幹私事發現壹次處罰20元。六、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分配和安排的,按曠工處理。
七、打架鬥毆、聚眾鬧事,影響工作和造成影響的,除視情節輕重移交有關部門處理外,單位將根據情節給予壹定的處罰和經濟處罰,因觸犯刑律被依法刑事拘留的,按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八、利用工作之便以權謀私,收受用戶好處(包括喝水、抽煙、吃飯等。),壹經發現,除返還或賠償外,當事人200元,發現壹次處罰壹次,情節嚴重的加倍處罰。
九、除工作需要外,中午嚴禁飲酒,不準因業余時間飲酒而影響臨時工作安排或居民的服務要求。如發現壹次處罰50元,給住戶(本物業服務範圍內)造成的損失由當事人賠償。
X.在水電檢查和收費過程中弄虛作假的,除重新更正或收繳外,還應處罰當事人100元。
11.對居民提出的服務要求,不得推諉或忽視。被居民發現或舉報,向公司舉報壹次處罰50元,被居民舉報或向公司外其他管理部門舉報壹次,發現壹次處罰當事人200元。(除非有正當理由)
十二、嚴格請假制度,請假人不按規定寫請假報告,視為曠工。
十三、嚴格考勤並做好記錄,做好每日考試日記,次月1向公司經理匯報,審核簽字備案並準備本月工資表。如發現考勤記錄與實際考勤不符,扣責任人30元/次。
十四、工作要有責任心,對管轄範圍內因失職造成的各類事故和損失,按實際損失費用予以賠償。
15.對員工的各種處罰,由經理辦公會研究,集團公司批準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