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公司OA系統的宣傳
公司可以通過公司的OA系統宣傳新制定的規章制度,但是有兩個缺點:郵件通知
員工入職時,勞動合同或入職登記表中有個人郵箱,規章制度可以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到每個人的郵箱,也可以有公司郵箱進行群發。
第三,公告板粘貼
公司可以把新制定的規章制度貼在公司的公告欄上,但是很難證明。建議與當天粘貼的報紙拍照,以資證明。
四、收據形式
公司可以做壹個回執表格,讓員工簽收規章制度,這是壹個比較安全的方式。
動詞 (verb的縮寫)入境聲明登記表
員工在登記表上簽字時,在登記表上增加壹條公示條款,要求其確認已完整閱讀公司員工手冊,並表示願意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訂)》第四條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健全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用人單位制定、修改或者決定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關系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與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在執行規章制度和重大問題的過程中,工會或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修改完善。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予以公示或者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