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本辦法規範管理的主要範圍包括辦公費、差旅費、交通費、招待費、修理費和其他公用費用。
第二章借閱管理規定和借閱流程
第三條根據員工借款的目的和頻率,借款分為固定借款和非固定借款。
(1)備用金的借款範圍是:
1.司機:根據每月油耗和路橋費,備用金5000元/人。
2.材料采購員和報關員:10000元/人。
3 .其他需要借入備用金的項目,應根據實際情況批準。
(二)備用金的借款標準:
1.出差借款:借款金額≦出差次數×住宿限額標準+交通費。國內出差最高借款限額5000元/人。
2.其他費用借款:根據實際借款用途借款,其中:預算控制下的費用借款按照批準的預算額度控制借款金額。
3.銷售人員借用按《銷售管理辦法》執行。
第四條貸款流程
(壹)借款人應按規定填寫借款單,註明借款時間、原因、金額,要素必須齊全(文字、數字必須完全壹致,不得塗改)。
(二)審批流程: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分管部門領導審核簽字→財務部審核簽字(有無未還貸款)→總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收款。
(三)原則上所有借款必須由借款人憑收據到財務部門辦理,款項只能支付到借款人賬戶;特殊情況下,委托他人辦理的,需出具委托書,否則,財政部門有權拒絕辦理。
第五條貸款償還期限
(1)定額備用金應按月償還。
(二)非定額備用金報銷:差旅費在出差回來後65,438+00個工作日內報銷和償還,其他業務在業務完成後65,438+05個工作日內報銷和償還。
第六條貸款管理的其他規定
(壹)新年度動用備用金時,年終必須重新辦理貸款手續,當年備用金必須核銷。
(2)未還貸款的,原則上不得再借,即“前賬不清,後賬不借”。逾期未核銷且未說明原因的,從下月工資中扣除。
(3)財務部根據貸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用途、金額、撤銷日期建立貸款準備金賬戶,每月及時清理。
(四)備用金貸款未還清,不準辦理調動、退休、辭職手續。
第三章費用管理和報銷方式
第七條成本管理的基本原則
為了科學、合理、有效地控制費用,根據費用的性質和用途,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將公司費用分為日常費用、專項費用和公用費用進行管理。
(1)日常費用:包括公司管理層及各部門發生的經常性通訊費用(固定電話費、移動電話費)、辦公費、差旅費、交通費(含小額車費)、業務招待費。公司對日常費用實行年度預算和包幹控制,包幹標準的核定方法和程序如下:
管理:根據年度批準的標準控制實施。因工作需要變更標準的,由總經理根據分管業務範圍的變化另行確定。
銷售部:按照業務量的壹定比例控制費用。按規定計入年度銷售費用。每月初,銷售部根據上月的業務量按上述比例申報本月的費用預算,經財務部審核,主管領導簽字,總經理批準作為當月的包幹費用標準,財務部據此控制其包幹費用的報銷。
(2)專項費用:日常工作以外的各項中心工作發生的辦公費、差旅費、交通費(含小額車費)、業務招待費、會議費。公司對專項費用實行專項預算管理,核定方法和程序:由經辦科室提前作出專項報告,編制費用預算(需有詳細的費用預算和計算說明),經分管領導簽字後,由經辦科室安排,報總經理批準或授權。
(3)公用費用:包括咨詢審計費、軟件開發維護費、廣告費、水電費、設備設施維護費、培訓費、快遞費、郵寄費、技術服務費等。公司控制公費的基本原則是年度預算控制原則。按規定程序申請審批後,據實核銷,並采取單項考核措施控制節余。
第八條費用報銷的壹般程序和審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