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時
借:應付款-工資(應付)
貸款:其他應收款(款項)-社會保障費、住房公積金(個人部分)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已支付)
應計時間
借:管理(銷售、制造)費用等科目——工資(應付)
貸款:應付工資-工資(應付)
(3)根據福利費分配匯總表編制相關會計分錄。
借:管理(銷售、制造)費用等科目——福利費。
貸款: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4)根據工會經費計算表編制相關會計分錄。
借:管理(銷售、制造)費用等科目——工會經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會經費
(5)根據職工教育經費計算表編制相關會計分錄。
借:管理(銷售、制造)費用等科目——職工教育經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教育基金
(6)根據企業應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計算表編制相關會計分錄。
借:管理(銷售、制造)費用等科目——社會保障費、住房公積金。
貸款:應付款項-社會保障費、住房公積金。
(7)通過銀行繳納社保費、住房公積金、個人所得稅。
借:應付款-社會保障費、住房公積金(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款(付款)-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個人部分)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貸款:銀行存款
擴展數據:
(壹)企業按照有關規定支付工資、獎金、津貼等。對職工,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企業從應付職工工資中扣除的各種款項(家庭成員的醫療費用和個人所得稅等。)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和“應交稅金——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企業向職工支付職工福利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科目。
企業支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用於工會運轉和職工培訓,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企業因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而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2)提取比例:
醫療保險費:10%(註:各地繳費率不同,如上海:12%)。
養老保險費:12%(註:各地繳費率不同,如上海:22%)
失業費:2%(註:各地繳費率不同,如上海:2%)
工傷保險:1%(註:各地繳費率不同,如上海為0.5%)。
生育保險:見工傷保險。
住房公積金:10.5%(註:各地繳費率不同,如上海:7%)
工會經費:2%
職工教育經費:2.5%
(三)企業應當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者,分別下列情況處理。
生產部門人員的工資,借記“生產成本”、“制造成本”、“人工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
管理人員的工資,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銷售人員的工資,借記“銷售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在建工程負擔的職工薪酬和R&D支出,借記“在建工程”、“R&D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補償,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外商投資企業按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借記“利潤分配——提取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非貨幣性利益按照產品或商品的公允市場價值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
百度百科-應付員工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