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公司財務理論的發展中,其假設前提有壹個不斷放松的過程。雖然它逐漸認識到制度因素中的市場不完善和代理成本對公司價值的影響,但可以看出,它是建立在以英美為代表的市場化公司治理模式基礎上的,其隱含的前提是公司具有完善的內部治理機制和有效的外部市場,能夠有效制衡公司管理層,使其以公司價值最大化為目標。因此,在上述各種理論流派的邏輯推演中,目標函數壹般都是股東價值最大化,將影響公司財務決策的相關因素作為約束,進而得出相關結論。
這壹概念衍生出的理論體系繼承了新古典主義理論的研究範式,具有鮮明的系統性特征,但也有其局限性。由於其理論研究的假設仍然是具有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的“理想公司”,沒有關註各國特殊的制度結構所導致的財務沖突及其協調機制,忽略了各國因文化和法律傳統、經濟體制變遷背景、公司治理實際情況等因素所導致的特殊財務環境,使得結論缺乏普適性。當研究對象處於特定的經濟環境中時,由於假設和現實因素的傳導機制的變化,實際經濟狀況會與其經典結論不壹致,從而削弱其解釋不同社會和制度結構下企業財務行為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