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利潤分配是將凈利潤按照國家財務制度規定的分配形式和順序,在國家、企業和投資者之間進行分配。企業利潤分配的對象是企業繳納所得稅後的凈利潤,是企業的權益,企業有權自主分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50%以上的,不得提取。
利潤分配的順序是什麽?
利潤分配按以下順序進行:
1。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
2。提取法定公積金;
3。提取任何公積金;
4。向股東派發股息或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
第三十四條
股東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得紅利;公司增加資本時,股東有按實繳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權利。但全體股東約定不按出資比例分紅或者不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第九十七條
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董事會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經營提出建議或質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