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員工離職手續的辦理:主要是員工逐項審批離職申請單,辦理員工離職事項交接單,辦理員工離職結算申請單,領取離職證明。
3.拿回自己的相關材料:辦理完離職證明後需要拿回自己的相關材料,如離職證明、養老金手冊、失業登記證、公積金卡等。
4.關於賠償和失業金:公司自行辭退的,需要在結算時進行賠償,失業金需要人力資源部主動辦理。
第壹,申請辭職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正式員工需要提前壹個月申請辭職,並在合同結束前書面通知公司。
試用期員工只需提前3天申請。
公司主動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在接到辭退通知後開始交接,因此員工沒有特別的時間約定。
離職報告或離職申請,應詳細說明原因、離職時間及手工簽名。
第二,辦理辭職手續
壹般辦理離職手續的時間是從申請之日到正式離職之日。主要流程為:逐項審批員工離職申請單,辦理員工離職事項交接單,辦理員工結算申請單。
1.逐項審批離職申請單
員工提交離職申請後,離職單會直接到人力資源部(如果沒有OA辦公系統,要先去人力資源部拿離職申請單),人力資源部會主動與離職員工預約。主要目的是了解辭職原因,填寫任命表(由於壹些實際原因,HR不希望員工如實陳述)。
HR步驟(面試、領取離職申請表、發貨單)後,離職單(不再區分紙質和電子)會到達直接領導手中,直接領導審核後簽字確認沒有問題。
直接領導簽字完成後,離職單繼續向上運行。根據員工級別的不同,離職單會有不同的層級向上運行。壹般情況下,至少會向上跑2層(主要是為了防止直接領導對下屬不好,所以普通員工會跑向分管領導)。
運行本部門的離職申請後,需要再次回到人事部門確認離職申請單已經正常填寫完畢。
2.處理員工離職事項交接表
與員工離職申請單壹起的,壹般還有離職物品交接單。
該部門需要收回發放的工具和材料:個人電腦、u盤、防護服等。
人力資源部需要收回員工手冊、門禁卡、飯卡、工作證等。
其他部門也要收回相應的部門物品。
3.申請員工落戶。
本月考勤、加班、請假主要由人力資源部統計人員填報,相關資料經上級領導審批後移交給財務部。
財務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對離職人員的保險、公積金、加班費、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進行清算,由財務部門核減保險。
員工確認無誤後可以在財務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上簽字。
第三,應回收的材料
離職證明。其實辭職的人走這麽多程序,最重要的是拿回離職證明,這是最重要的目的。新公司加入公司,必須要求員工提供這個證明。
相關手冊。很多公司會把醫療手冊和養老手冊扣留在公司。所以離職的時候壹定要和HR壹起交回相應的手冊,保險手冊壹般在離職後的次月就可以拿到,因為妳需要降低保險額度。
其他材料。各種培訓證書,各種等級證書,各種職稱證書,如果妳在公司,別忘了拿回來。這些都是妳自身能力的證明材料。
四、關於補償金和失業救濟金
如果公司辭退自己,別忘了要求賠償、補償、代通知金等。進行財務清算時。畢竟他們活該。
離職的個人是沒有失業救濟金的,但是企業也會給他們失業登記證(可能各地不壹樣。邊肖主動離職時,公司給了我失業登記證明)。
進行失業登記時,可以享受醫療待遇,不用繳納醫保,還可以領取壹定期限的失業救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勞動合同終止:
(壹)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職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營業執照被吊銷、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