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發流程:
(1)確定融資意向階段:發行人形成融資意向,與券商進行初步接觸,形成合作框架;證券公司應當就本次發行的融資方式和具體發行方案出具可行性報告;發行人最終確定發行方案。
(2)發行的準備階段?
聘請主承銷商、律師、會計師、評級機構等中介機構簽訂承銷協議;中介機構進行盡職調查,與發行人共同制作申請材料;發行人應當召開董事會審議公司債券融資方案,並公告董事會決議;省級發展改革委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
(3)發改委審核階段?
主承銷商向證監會的預測文件申請材料,證監會發行部出具反饋意見;發行人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公司發行的相關議案,並公告股東大會決議;主承銷商向證監會補充股東大會決議,並回復反饋意見。
公司債券是股份公司通過發行債券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的債券。顯示公司債權的證券稱為公司債券。公司債券的發行限於股份公司,募集對象為不特定公眾。公司債券的發行由董事會決定,並編制招股說明書,報主管機關批準。公司債券有規定的格式,應編號並在背面註明發行公司債券的有關事項。記名公司債券不同於無記名公司債券、有擔保公司債券和無擔保公司債券。公司債有固定利率,收益壹般不變。債券持有人只是公司的債權人,不能參與同壹商業決策。債券到期時應該償還。公司解散時,債券持有人優先於股東清償公司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