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本人身份證去工商局查詢公司檔案,包括公司章程;每次查詢收費30元左右,不同地區收費不同;查詢後可以復印公司章程,請求工商局在復印件上加蓋公章,以作法律證據。如果公司章程丟失,可以按照這個流程查詢獲取替代文件。
修改章程的程序:
1.召開股東會或董事會:根據公司的具體類型,可能需要召開股東會或董事會,討論修改公司章程的必要性和內容;
2.制定修改方案:在會議上討論並確定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包括修改的條款和內容;
3.表決:修改方案需要進行相應比例的表決,根據公司類型和章程的不同可能會有所不同;
4.辦理變更登記:如果表決修改方案通過,需要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變更登記,以便更新公司登記信息;
5.公示修改後的公司章程:公司在完成變更登記後,應當在公司內部公示修改後的公司章程,確保全體股東及相關人員知曉變更情況。
綜上所述,如果公司章程丟失,可以帶著身份證到工商局查詢、復印公司檔案,包括公司章程,並交納30元費用(具體費用因地區而異),然後可以要求工商局在復印件上蓋章,作為法律證據使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