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其他應收款-公司名稱,
貸款:銀行存款。
2.企業收回貸款及利息收入時:
借方:銀行存款,
財務費用-利息收入(紅色),
貸款:其他應收款-公司名稱。
3.當企業收到另壹家公司的貸款時: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其他應付款-公司名稱。
企業償還貸款並支付利息時:
借:其他應付款-公司名稱,
業務費用、便利費用、
貸款:銀行存款。
企業間的借款應通過“其他應收款”或“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其中,“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買入返售的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以外的各種應收款項和暫付款項;“其他應付款”是指與企業主營業務無直接關系,或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款項的應付款項。
公司之間借錢合法嗎?
企業間借貸是指非金融企業之間相互借貸的行為。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非金融企業在正常情況下是不允許相互借貸的。但在實際司法實踐中,針對當前經濟運行中存在的壹些突出問題,非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行為需要根據具體案例進行判斷。如果存在上下級關系和長期業務關系,企業因資金周轉困難而需要非以收取高額利息為目的的臨時性、個別性、短期借款,在審查時不認為是違反國家規定辦理借貸或變相借貸融資業務的違法行為,同時考慮其他因素,可以認定借款行為有效。企業將自有資金借給其他企業,幫助其解決急需資金問題的,可以按照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計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