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次性補貼,主要針對無房老員工,在員工購房時壹次性發放;
2、基本補貼加壹次性補貼,按照普通職工住房面積標準,逐步發放基本補貼,各級幹部與普通職工因住房補貼面積標準差異產生的差額,在購房時壹次性發放;
3.月補貼方式主要針對新員工,在住房補貼發放期限內按月發放。
住房補貼的資金來源主要有三個:壹是國家撥付的建房資金;二是賣基金的單位;三是單位通過各種渠道籌集的資金。
住房補貼的基本形式有:壹次性住房補貼、基本補貼加壹次性補貼和按月補貼。
法規
北京市中央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職工住房補貼籌集、撥付和管理暫行辦法
第三條購房補貼資金是指中央在京單位按照計劃有關規定,向無房或住房未達到規定面積標準的職工發放壹次性補貼、月度補貼、差額補貼、差額補貼的專項資金。第四條住房補貼資金通過劃轉原國家預算內中央在京單位住房建設資金、單位出售公有住房收入和原單位籌集的住房建設資金解決。第六條中央在京單位向職工發放住房補貼,首先用用人單位提供的住房基金和原國家預算內劃撥的住房建設資金解決。不足部分,經財政部審核後,由中央財政給予補貼,從中央財政購買補貼支出中安排預算。第十條中央在京單位應當將中央財政撥付的購房補貼資金納入單位提供的住房資金,統籌使用單位自籌的購房補貼資金為職工發放購房補貼。在職職工每月補貼存入職工在銀行設立的住房補貼資金專用賬戶;退休職工壹次性補貼和不合格差額補貼。由單位直接發放給職工個人;在職職工壹次性補貼、不達標差別補貼、差別補貼存入職工在銀行設立的住房補貼資金專用賬戶,在職職工購房時直接轉入售房單位賬戶支付職工購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