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註冊資本和股本壹樣嗎?
不壹樣;
註冊資本與股本數額不同,總股本與註冊資本沒有實質關系,因為註冊資本是企業成立時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營業執照時準備的企業資金。這個資本不壹定全是貨幣,只要達到企業註冊所需的最低資本,企業經營發展後可以根據發展需要不斷增加股本。股權可以按比例描述,也可以按股份數描述,實質上不影響。
公司的股本應在批準的總股本範圍內通過發行股票獲得。但值得註意的是,公司發行股票獲得的收益往往與總股本不壹致。如果公司發行股票獲得的收益大於總股本,則稱為溢價發行。少於總股本,稱為折價;如果等於總股本,就按面值發行。我國不允許折價入股。溢價發行股票的,公司應當將相當於股票面值的部分記入“權益”科目,其余扣除發行費用、傭金和其他發行費用後,記入“資本公積”科目。
二、註冊資本的概念
註冊資本是指合營企業在登記機關註冊的資本總額,是合營各方繳納或承諾繳納的出資額之和。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合營企業成立前,必須在合營企業合同、章程中明確規定合營企業的註冊資本、合營各方的出資額和比例、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並向登記機關登記。
註冊資本和註冊資本的概念有很大區別。註冊資本是國家授予企業法人管理的財產數額或其自有財產。
3.註冊資本和股本有什麽區別?
註冊資本和股本在使用對象和用途上是不同的。
1,指不同的對象。
股本是公司章程授權的、代表公司所有權的所有股份,既包括普通股,也包括優先股,是構成公司股東權益的兩個組成部分之壹。股本的規模會隨著股票發行和配股而增加,但市場價格不會改變。
註冊資本是合營企業在登記機關登記的資本總額,是合營各方已繳納或合營企業承諾繳納的出資額的總和。
2、使用目的不同
公司股本可以在核定的總股本和核定的總股本範圍內通過發行股票獲得。公司發行的股票應當按面值作為股本,發行收入超過面值的部分應當作為股本溢價計入資本公積。
註冊資本可用於公司的日常運營、支付員工工資、購買商品、購買辦公用品等。這些行為都有可能。
綜上所述,註冊資本和股本屬於兩種完全不同的情況。股本壹般針對個人,註冊資本針對公司。股東人數可以不斷增加,不需要同時增加註冊資本,所以不同情況會區別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