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權糾紛的原因有哪些?
股東資格確認糾紛、股東名冊記載糾紛、請求變更公司登記糾紛、股東出資糾紛、新資本認繳糾紛、股東知情權糾紛、請求公司購買股份糾紛、股權轉讓糾紛、公司決議糾紛(包括確認公司決議效力糾紛、撤銷公司決議糾紛), 公司設立糾紛、公司執照返還糾紛、發起人責任糾紛、公司收益分配糾紛、損害股東利益責任糾紛、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股東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責任糾紛、公司關聯交易損害責任糾紛、公司合並糾紛、 公司分立糾紛、公司減資糾紛、公司增資糾紛、公司解散糾紛、公司申請清算糾紛、清算責任糾紛、上市公司股權糾紛涉及範圍廣。
可能是股東資格確認糾紛、股權轉讓糾紛、公司決議糾紛、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的糾紛等。所以公司股權糾紛要看糾紛的來源和焦點,再確定是哪壹個案由。
二、如何處理公司股權糾紛
1,股權轉讓雙方的糾紛應當列為被告,涉及公司利益的,應當列為第三人。
2.涉及其他股東優先購買權的訴訟糾紛應列為被告,公司為第三人,並追加其他股東利益為第三人。
3.出資瑕疵股權轉讓產生的糾紛股權受讓方明知轉讓方出資瑕疵仍受讓股份的,債權人或者公司有權將股權受讓方列為被告,要求其對未按期足額繳納的未繳出資承擔連帶補充責任。如果受讓方不知情,不應該承擔責任,也可以將轉讓方列為被告,請求解除轉讓合同。
4.因隱名股東或實際出資人轉讓股份引起的糾紛案件,涉及隱名股東與顯要股東之間的糾紛時,壹般應將顯要股東列為被告;當涉及匿名股東要求顯名時,公司被列為被告;當涉及到與第三方的糾紛時,第三方和突出的股東將被列為* * *共同被告。第三人與隱名股東,第三人應將隱名股東列為被告。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如果出現壹些公司股權的糾紛,就要找到合適的方式來解決。如果我們願意通過訴訟來解決,那麽提交民事起訴狀和證據材料肯定是需要的,同時還需要確定被告,因為可能需要將公司列為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