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登記方法如下:
1,到市工商局企業登記窗口咨詢,獲取相關登記資料,具體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二)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東資格證書或自然人股東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四)董事、監事、經理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復印件;
(五)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6)代理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7)住所使用證明;
2.申請名稱預先核準,取得《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3.以批準的名稱在銀行開立臨時賬戶,股東將其股本轉入該臨時賬戶;
4、向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申請驗資的證明;
5.將準備好的註冊材料提交工商局註冊窗口進行受理和初審;
6.在指定時間到工商局領取營業執照,並繳納登記費;
7.在報紙上發表聲明。
法人的設立條件如下:
1,設立方式和程序符合法律規定;
2.有企業自有財產,能夠以其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3.有符合要求的名稱和章程;
4.有必要的營業場所;
5、有與生產經營規模和業務相適應的從業人員;
6.有健全的會計制度。
綜上所述,註冊公司法人應符合法律規定的相關條件,向有關部門提交相應的申請材料,辦理登記手續,繳納相應的登記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權利,不得濫用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的獨立法人地位和股東的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