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權轉讓,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可以通過股權轉讓退出公司;
2.公司連續五年未向股東分配利潤,但公司連續五年盈利,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
3.公司合並、分立或轉讓其主要財產;
4.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
5.解散公司。
公司股東退股如何清算?
1,股權轉讓。應該說是最方便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讓方是公司股東,可以直接轉讓。如果是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人,需要公司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公司股東也有優先購買權。要求公司以合理的價格回購股東持有的股份,需要滿足《公司法》規定的條件。
2.股權清算壹般需要溢價購買,入股時的股權相關合同中壹般都有相應的條款。比如某個股東要退股,公司內部股東有優先購買權,規定了最低溢價。按照原合同就行了。
綜上所述,作為公司股東,在離職時,需要了解相關的法律規定和程序,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在離職之前,我們需要充分了解和分析公司的情況,以便做出明智的決定。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對股東大會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壹)公司連續五年未向股東分配利潤,但公司連續五年盈利,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
(二)公司合並、分立或轉讓其主要財產;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通過修改章程的決議使公司存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