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利潤分享制又稱利潤分紅制或勞動分紅制,是指企業在每年年底先從企業利潤總額中按比例提取壹部分形成“分紅基金”,然後根據員工的業績確定分配數額,最後以分紅的形式進行分配的勞動收入。傳統的利潤分成制度是企業年底給員工分紅。現代的分享制度除了分紅之外,還包括員工購買企業股份的權利,擁有企業股份的權利,甚至有些雇主向員工提供虛擬股份,這被稱為“幻影股份計劃”,其目的是激勵員工創造最佳的工作績效。特點是:
1.勞動分紅是企業年終凈利潤的分配,屬於企業內部再分配,壹般不進入工資成本;工資和獎金是預付的人工成本,屬於生產費用,在企業初次分配中進行。
(2)勞動分紅是企業剩余勞動成果的分配。分紅的數量和規模受企業再生產投資擴大的影響,兩者呈消長關系。工資和獎金是固定和超額勞動的報酬,受日常勞動供求和勞動價值的影響。
(3)勞動分紅壹般不與員工的勞動成果直接掛鉤,而是與個人工資收入基數相關,其對勞動者的激勵作用不同於基本工資和獎金。
股息,也稱為利潤分享,是股息分配的簡稱。1899年在巴黎召開的“國際紅利會議”中指出:“紅利是指企業單位促進壹定比例的利潤,分配給企業單位職工的報酬。這個報酬是根據自由協議的計劃預先確定的;比例壹經確定,用人單位不得更改。”美國芝加哥大學的羅布·桑納德(Rob Sannad)教授將股息定義為:“所謂股息,簡而言之,是指員工在正常工資之外,分配給雇主壹部分所獲得的利潤。”紅利-百度百科,利潤紅利-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