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減持是指上市公司持股比例較高的股東出售所持股份以降低持股比例的行為。壹般來說,股票減持會增加市場的空方力量,這是壹個利空消息,會導致股價下跌。
根據證監會要求,上市公司發生破凈或破凈,或最近三年未進行現金分紅,且累計現金分紅低於最近三年年均凈利潤的30%的,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不得通過二級市場減持公司股份。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的壹致行動,按照上述要求執行;上市公司披露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第壹大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應當按照上述要求執行。
同時,根據《減持規定》的規定,三個月內在證券交易所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上市公司持股5%的主要股東合計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持有和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原非流通股股東通過證券交易所賣出股份的數量,應當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予以公告;持股5%的上市公司大股東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減持股份的,應當提前15個交易日披露減持計劃。
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回購股份的,每日減持不得超過減持計劃披露日前20個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減持不得超過20萬股的除外。在任何連續90個自然日內,減持股份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