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好的辦法:從首次公開發行退出(IPO)
IPO是最理想、應用最廣泛的退出方式,因為它壹般能實現最大的預期年化預期收益。首次公開發行(IPO)是指非上市公司股票經證券監管部門審核後,在證券市場向公眾投資者公開發售,包括境內首次公開發行和境外首次公開發行。
2.中等模式:退出並購。
並購是指企業或企業集團通過購買其他企業的全部或部分股權或資產,影響和控制其他企業的經營管理,其他企業保留或消滅法人地位。相對於受讓方,叫並購,相對於轉讓方,叫股權轉讓。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作為企業的股東,可以通過轉讓股權給收購方退出企業來謀求資本增值。
3.保守的方式:撤回股份回購。
管理層回購主要是指企業的管理層購買企業的股權,大部分股份回購都采用這種方式,從而降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投資風險,管理層重新獲得企業的所有權和控制權。
4.最糟糕的方式:清算退出。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解散後,處分公司財產,終結各種法律關系,最終消滅公司人格的行為和程序。清算分為非破產清算和破產清算。公司法適用於非破產清算,破產法適用於破產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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