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變更僅涉及名稱變更,不包括註冊地址、註冊資本、股東變更的,只需提供以下相關證明:
下列事項未註明提交復印件的,壹般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加蓋公司公章,並簽字確認與原件壹致。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應出示原件。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收到後加蓋公章);
(2)《企業(公司)申請登記授權委托書》(收到,加蓋公司公章)應註明具體委托事項及委托人權限;
(3)有限責任公司向股東大會提交決議,決議內容包括:擬決議事項、修改相關章程、股東(自然人股東)蓋章或簽字;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名稱必須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應當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5)有限責任公司章程修正案,由股東(自然人股東)蓋章或簽字;
(6)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辦理完所有變更手續後,必須將原證照要求的全套登記表及相關材料,以及原證照的正、副本交回登記機關註銷,才能換領新的公司證照(壹般城市的營業執照沒有IC卡,只有組織機構代碼證核發的IC卡)。
公司是市場經濟中為適應社會化大生產的需要而形成的企業組織形式。中國境內公司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營利性法人機構,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獨特的組織結構使得公司的資本和運營趨於利益最大化,更好地實現投資者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