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事故處罰通知範文:
9月17日上午,公司總經理室質量管理人員在生產現場向部門負責人詢問零部件加工質量時,得知加工部少數員工因質量意識淡薄、工作責任心不強,發生了兩起質量責任事故。當日下午,總工程師辦公室會同加工部負責人及事故當事人,在生產部辦公室對事故原因進行了分析,現將具體情況通報如下:
1,加工部鉆臂工序操作工Rio Wang在加工制造壹個DKB400錐度支架時,加工後支架上壹個導輪套的安裝螺孔與導輪套間隙過大,達不到工藝要求,導致支架不合格。更嚴重的是Rio Wang在沒有自檢和通知部門負責人和檢驗員的情況下,將不合格的支架分別轉移到塗裝和裝配工序。通過事故分析,主要原因是員工責任心不強,工作經驗不足,鑿巖機鎖緊裝置未鎖緊或支架固定不牢,鉆孔時鉆機或支架擺動,導致螺孔尺寸不合格。
2.加工部鉆臂工序操作工Rio Wang在加工壹臺DKM280FZ機床工作臺接水孔時,由於沒有認真核對工藝圖紙,沒有對所選鉆頭進行驗證,盲目作業,將標準尺寸為φ24.3MM的接水孔誤加工成φ28MM,導致工作臺不合格。主要原因是操作人員責任心不強,常用鉆頭標識不醒目,存放不規範,鉆進時沒有核實鉆頭尺寸。
事故發生後,技術部和加工部分別對不合格的錐形支架和工作臺進行了技術鑒定,並做出了補救和修復的結論。事故雖然沒有造成較大的經濟損失,但反映出員工的質量意識與公司質量管理體系的要求仍有較大差距,生產和檢驗部門在質量管理方面存在管理不嚴、監督不夠等薄弱環節。
為了嚴格遵守工藝紀律,教育自己,警示全體員工嚴格遵守工藝紀律和操作規範,確保質量管理體系在生產源頭的有效運行,公司決定:
1,對加工部員工Rio王給予通報批評,並給予20元經濟處罰;
2.對質量管理負有不可推卸責任的加工部經理陳金福,給予通報批評;
3.對未能及時發現、檢查(檢驗)並造成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的質保部檢驗員張立盾給予通報批評。
希望公司全體員工引以為戒,各部門在今後的工作中加強生產源頭的質量管理,嚴格執行工藝規範和檢驗標準,進壹步做好質量管理的宣傳和培訓工作,全面提升質量管理水平,杜絕重大質量事故的發生。
公司總部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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