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投資範圍: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政府債券、地方政府債券、金融債券、企業債券、公司債券、央行票據、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含超短期融資券)、中小企業私募債券、資產支持證券、次級債券、可單獨交易的可轉換債券的純債部分、債券回購、同業存單、銀行存款、國債期貨以及法律法規。
本基金不投資股票、權證等權益類資產,也不投資可轉債(可單獨交易的可轉債純債部分除外)或可轉債。
如未來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允許本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後可將其納入投資範圍,投資比例將遵循屆時生效的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
本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投資於債券資產的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的80%,投資於中短期債務主題證券的比例不低於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每個交易日日終,扣除國債期貨合約所需的交易保證金後,本基金以現金或期限在壹年以內的方式投資的政府債券的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凈值的5%,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準備金、保證金、應收認購款等。
本基金所指的中短期債務主題證券是指剩余期限不超過三年的債券資產,主要包括國債、地方政府債券、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央行票據、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含超短期融資券)、中小企業私募債、次級債、可轉換債券純債部分及其他金融工具。
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變更投資品種投資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後,可以調整上述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