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李壹夥是湛江最“牛”最霸道的。這個團夥在湛江地區註冊了13公司,前期以走私汽車、汽車配件、鋼材為主。後期,沈李利用張毅的魅力,將湛江海關關長曹秀康拖下水,成立了壹家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的“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中正貿易公司”,專門從事通關走私業務,即為其他團夥走私貨物提供通關服務。他們通過金錢、女色,打通了海關、邊防、商檢、港務等執法監管部門的所有關鍵崗位,采取少報多進、虛報商品名稱、不檢直接發貨、假退運、假核銷等方式逃避監管、偷稅漏稅。沈李幹部李勇還與該市赤坎區緝私局和公安邊防分局合夥開辦了壹家拍賣行。就這樣,沈李團夥形成了走私、通關、拍賣沒收走私物品的壹條龍作業。
林春華是湛江走私團夥頭目中最典型的暴發戶。他只有小學學歷,卻膽大心細,為了走私貨物不惜重金。林春華團夥在湛江註冊了八家公司,專門從事成品油走私。為實現“油王”夢想,林春華投資數億元承包碼頭,購買了4艘載重量在1,000-1,500噸的油輪,實現了走私油的運輸、碼頭、儲存、銷售的配套作業。6月1.997至9月1.998,林春華團夥共走私成品油9741.60噸,案值1.95億元,偷逃進口稅收4.44億元,占湛江走私成品油總量的85%。
在湛江走私團夥的頭目中,陳立勝的背景最硬。憑借父親陳同慶作為湛江市委書記的權勢和影響,先通過人脈進駐香港,成為香港居民,再回到湛江成立假合資公司進行走私活動。1996年初,陳立勝、鄧崇安、沈李等人合謀在港走私汽車,牟取暴利。鄧崇安負責組織貨源,販賣走私汽車,收集走私物品。另壹名走私者徐從勇負責將整輛車拆成發動機、車身、底盤等幾個部分進行編碼打包。陳立勝在港負責報關和出口,在湛江碼頭訂船裝船和接走私貨。沈李和張青負責疏通湛江海關與其他監管部門的關系,從事虛假報關。1996年5月至1998年4月,鄧崇安參與走私1047車體,偷逃稅款170萬元。陳立勝參與走私車體1.905輛,此外還走私柴油4萬余噸,偷逃稅款1.8億元。
在“9898”案件中,湛江市部分黨政領導,海關、港口、商檢、船務代理、公安邊防、海警等執法監管部門人員,要麽充當了走私者的保護傘,要麽與走私者勾結,扮演了非常不光彩的角色。